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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6章 内禅和外禅(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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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朕更担心的是出现刘承祐。这种认不清自己能力、胡作非为、残暴不仁的君主,会带来更大的灾难。”

“你说,如果太子出现废疾,或者有十恶不赦、残暴不仁的行为,应该要怎么办?”

“该用什么样的办法更换继承人?”

问题如此敏感,钱谦益不敢回答。

他只能道:

“这应当付诸公论,由君臣民共议。”

“臣相信《大明继承礼法》中,一定能制定相关的条文。”

朱由检点了点头,对钱谦益认同礼法治国还算满意。

虽然这个人有点滑头,但是只要不反对重制礼乐,在朱由检看来就是可用之人。

他向钱谦益道:

“这个问题应该在国会提出来商讨。”

“朕的意见就是可以内禅。”

“相比外禅,内禅出问题的几率少多了。”

“尤其是南宋之时,多位君主内禅,保障了皇位传承的安稳。”

“这样一旦太子出现问题,皇帝就可以根据继承礼法,按顺位选择其他继承人。”

“然后在适当的时候内禅,教导新皇帝治国理政。”

“只要对太上皇和皇帝的权力做好划分,朕相信内禅是可行的。”

“继承礼法之中,要有这个补钉。藩属国也会使用,可以用它们完善。”

这种内禅制,是嫡长房继承制的补充。禅让给谁还是要看继承顺位,不完全是选贤。

排除的是下愚废疾、残暴不仁的继承人,钱谦益作为臣子,对此举手欢迎——

他也不希望突然上去个脑瘫皇帝,或者像刘承祐那样,为了夺权杀害大臣。

无论哪一种,对天下都是灾难。他很支持这种规定。

他向皇帝说道:

“臣以为继承礼法中,可以对这些情况做出规定。”

“如果皇室有人触犯,可以将其逐出皇室、排除出继承顺位。”

“如果有继承人愿为泰伯,也应当允许其外出就藩,让位给其他继承人。”

这是一种选贤办法,如果有某位继承人的才能远胜他人,排在前面的人又自愧不如,应当允许他们像泰伯一样出外。

但是朱由检认为,这是基本不可能发生的。

因为嫡长房继承制下,一个人的继承权,是关系到他那一房所有人的。就算有人想让贤,他的妻妾子孙也不会同意。

除非是受到逼迫,不得不表示让贤。

朱由检是不希望这种情况发生的,他宁愿选择一个中人之姿的继承人,也不愿后代为了皇位勾心斗角。所以他强调道:

“泰伯条款可以写入,但是这位泰伯必须完全自愿。”

“如果是被胁迫,排在后面的继承人就有不孝不悌之嫌。”

“而且泰伯让位,是和仲雍一起,文王也没能因此成为君主,他的父亲季历首先继承了王位。”

“这还是按顺位继承,而非泰伯指定。”

“泰伯条款要把这些写明白,让贤之后,还要按嫡长房继承制排顺位。”

这让钱谦益的后背惊出了一身冷汗,没想到自己的提议还有如此缺陷。

他只想着泰伯让贤是美德,有助于出现贤君。却忘了泰伯并不能指定继承人,一切还要看继承顺位。

若非仲雍和泰伯一起让贤,季历和文王根本就没有继位的机会。

他检讨了自己的错误,又提出一个问题:

如果有继承人表现很好,即位后却残暴不仁怎么办?(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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