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3章 在股权结构里埋地雷(2/2)
“难度太大了,幂姐可是热巴姐的伯乐,相处那么多年,凭什么站到我这边,而且我感觉幂姐能接受融资,也是因为她和热巴姐的股权加起来,有60%,即使经过第一轮的稀释,也依旧能保持在50%。”
王大壮忍不住的笑了声。
“亲兄弟还明算账呢,何况两人还是相互利用的关系,你觉得他们亲如姐妹,我还觉得两人是演戏给外人看呢,笛笛,你还是太年轻了,不懂人其实是非常复杂的,即使两人有很好的私交,也不代表能在利益问题上同进同退,要是交情能代表利益,何必闹到出来单干呢。”
在王大壮的眼里,单纯的靠感情来维系合作,是很难长久的,想要确定可靠的关系,就必须捆绑利益。
如果结束一段关系,并不会带来多少利益上的损失,或者维系一段关系的成本,已经接近的心理上限,那即使是结婚多年的夫妻,也逃不过散伙的结局。
所以利益捆绑是必须的。
而热巴和幂幂的关系,恰好就没有完成捆绑,在嘉航手上,热巴是赚钱的工具,在幂幂手中,热巴的定位,依旧是能赚钱的工具。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陈锦年和刘婷婷的关系能做到完全信任,一方面是两人的性格很合,另一方面是陈锦年对自己人足够大气。
因为刘婷婷要和王一鸣结婚,王大壮对刘婷婷也是有了解的,知道刘婷婷在公司的年薪分红是独一档的,对比一线大厂的副总裁岗,都是只高不少,同时因为刘婷婷要结婚,陈锦年在自己的小区里买了一套一百六十平的洋房,送给了刘婷婷。
就以两人的关系,想让刘婷婷背叛陈锦年,难度相当大。
但想让热巴背刺幂幂,却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甚至王大壮合理的推测,陈锦年应该已经让刘婷婷和热巴接触过了,否则不会恰好搞出来60%的联合股权。
60%的占比,既让幂幂能够捏着鼻子答应下来,还为后续的操作留下了后手,要是事前没有通过气,王大壮是不信的。
更主要的事,王大壮不相信自家的女儿,能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长出这么多的心眼,除了站在女儿身后的陈锦年,王大壮也找不到其他的怀疑对象。
至于坐在旁边的王一笛,虽然对爸爸的观点无法完全赞同,但利益的分歧的看法,王一笛和爸爸是一致的。
毕竟流量明星和经纪公司以及资方之间的关系,完全可以用“斗争中求团结”来精准概括。
以前幂幂不算热巴的老板,两人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现在幂幂管着艺人部,成为热巴的老板,直接从热巴的酬劳中抽走五成,即使以前是亲如姐妹的关系,现在也要打个问号了。
“爸,要不你陪我去见见热巴姐吧,她最近没有接商约,正在家里休息呢。”
“我不去。”王大壮果断拒绝,并往厨房指了指,“将你妈扔在家里,让我去见女明星,你可算了吧,我是出来休息的,不是出来渡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