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8章 寒冬坚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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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的冬天,香格里拉的寒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我裹紧单薄的外套,站在XX加油站的加油机旁,指尖冻得发红。作为一名在校学生,我揣着勤工俭学的想法,在1月12日这天走进了这家私立加油站,谁也没想到,这五十三天的打工经历,会变成一场必须靠法律才能打赢的硬仗。
那天老板娘扔给我一张印着别人名字的工牌,头也不抬地说:“先用这个,学生兼职,好好干,工资一个月三千,不亏待你。”我没多想,点头应下。第一天我就拼尽全力,从白天的白班干到深夜的晚班,加油机的轰鸣声在耳边响了一整天,双腿酸得像灌了铅,可想到能靠自己的双手赚生活费,心里还是暖乎乎的。
加油站的工作琐碎又重复,加油、打扫便利店、整理货物,哪怕遇到车辆排队拥堵的情况,我也从来不敢偷懒。没有考勤表,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没有正规的工牌,我就靠着每天记录工作时间,攒下了上班时拍的照片、和同事的聊天记录,这些不起眼的碎片,成了我后来维权的唯一底气。
日子一天天过,我从1月12日一直干到3月5日,整整五十三天。每天一百块的工资,我都记得清清楚楚。2月15日,我终于等到了一月份的工资。打开手机银行的那一刻,我却愣住了,转账金额是1934元,比我算的1900元少了66元。我急忙去找老板娘询问,她不耐烦地摆摆手:“扣了68块,你上次加错油,补贴顾客50块,加上油钱18块,正好。”
我瞬间红了眼眶。那次加错油,我只是给顾客加了18块的柴油,老板娘却让我补贴顾客50块,最后直接从工资里扣了68块。明明只有18块的实际损失,却要我承担68块的费用,我据理力争,可老板娘根本不听,只丢下一句“加油站规矩就是这样”。那一刻我才明白,所谓的“规矩”,不过是她克扣学生工资的借口。
春节如期而至,家家户户团圆欢聚,我却依旧坚守在岗位上。原本三个人的班次,因为人手不足变成了两个人,我从早忙到晚,连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除夕、初一、初二是法定节假日,按照规定应该发三倍工资,可老板娘只字未提。初三和初五是休息日,我也按时上班,我以为辛苦的付出能得到应有的回报,可发工资时,老板娘只多给了我200块。
我去找老板娘理论,告诉她休息日上班应该支付双倍工资,两天应该给400块加班费。可她却不屑地说:“学生兼职,给你200块就不错了,别不知足。”那一刻,我的心彻底凉了。我每天起早贪黑,顶着寒风干活,哪怕工作量翻倍也从未抱怨,可在她眼里,我的付出竟然如此廉价。
3月5日,我完成了所有工作,正式离职。我以为离职后能立刻结清剩余的工资,可老板娘却告诉我,要等到3月15日才能发放。我忍着委屈,回到学校等待消息。可到了3月15日,我不仅没收到剩余的工资,连之前老板娘承诺的加班费也没有踪影。
我开始疯狂回忆这五十三天的点点滴滴:1月12日到3月5日,一共53天,基础工资5300元;初三、初五上班2天,休息日加班费应该400元,总计5700元。老板娘2月15日发了1934元,春节补贴200元,一共只发了2134元,还多扣了68块,算下来,她一共欠我3634元。
我拿着攒下的聊天记录、上班照片,再次来到加油站。老板娘看到我,依旧态度蛮横:“钱肯定给你,但不可能给那么多,你加错油的事还没算清楚呢。”我再也忍不住了,拿出手机里的法律条文,一字一句地念给她听:“《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付清工资;法定休息日上班,应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造成用人单位损失,只能赔偿实际损失,不能随意克扣工资。”
老板娘愣住了,她没想到这个看似柔弱的学生,竟然懂这么多法律知识。我继续说道:“我加错油只造成18元损失,你却扣了68块,多扣的50块必须还给我;春节初三、初五上班,你只给200块,少给的200块加班费也要补;剩余的工资3416元,你必须一次性结清。”
看着我坚定的眼神,老板娘的态度终于软了下来。她最终还是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把欠我的3634元一分不少地转给了我。拿到转账的那一刻,我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这不仅仅是一笔钱,更是我五十三天辛苦付出的证明,是我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胜利。
走出加油站,香格里拉的寒风依旧凛冽,可我的心里却暖洋洋的。这次经历让我明白,作为劳动者,哪怕是一名学生,也不能任由别人克扣自己的劳动报酬。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因为法律永远是保护劳动者最坚实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