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8章 主持大义(2/2)
“我这一生,依靠你,却也最恨你!如今,活腻了,任你处置!”
索扎怒不可遏,他抽出刺刀,抵在毛龙喧的脖子上,威胁道。
“毛龙喧,你信不信,我先杀了你!”
最终,他还是没有动手,而是下令,将毛龙喧绑起,扔入了大海。
索扎见三四十只佛郎机船,已被打伤一半,明军炮火射程远、射速快,顿感绝望。
他出身海盗家族,被招安后任远东舰队司令,绝境中狠劲与血性迸发,喃喃自语。
“我定会回来的……”
他低声让十几个亲卫,从后面撤离,称要去卑谬。
“我是莽应龙国王的好友,在那里,也能享受王公贵族的生活!”
亲卫们转舵,旗舰趁前方激战,从水寨后方缺口逃离,很快消失在视线中。
这场战斗,结束得极快。
四十二只佛郎机船中,十三艘被击沉,十六艘重创,三艘逃走,其余全部投降,共俘虏佛郎机兵一千一百二十人。
琉球人在岸上,目睹了全程。
他们又见毛龙喧被扔入大海,尚元王便带领大臣和为美、葛可昌等,在港口跪地,迎接杨帆、俞大猷。
杨帆经历多次龙争虎斗,深知战场之事仅占十分之一,战后的布局更为重要,稍有不慎就可能被裕王、严嵩、勋臣、藩王等翻盘,如今局势已是噩梦级别难度。
他考虑到自己的身份——钦差和舟山公廨主司,内阁廷寄已承认舟山公廨合法性。
作为公廨主司兼钦差,带二十条战船来藩属国琉球宣示内阁政令,完全合法。
对于方才的战争,他也想好说辞。
宣示政令时遭索扎和毛龙喧武装对抗,此为叛乱,自己是为维护大明威信才迫不得已平定叛乱,伪国相毛龙喧战死,案犯索扎逃亡。
他字斟句酌地对尚元王及众臣说明三件事。
“其一,方才的冲突,是叛乱。本官来宣谕内阁政令,却遭索扎和毛龙喧的舰队率先攻击。此事,是否为诸位亲眼所见?”
和为美抢先回应。
“确是佛郎机人索扎,挟持国相,对上国船队开炮!琉球君臣数十人,亲眼目睹!”
“其二,毛龙喧被索扎挟持,在战船上升起琉球国旗,攻击上国。最终,被佛郎机人扔下大海而死。此事,是否也是诸位所见?”
尚元王赶忙表态。
“是索扎挟持国相、升起国旗,绝非琉球主动攻击!本王绝无二话!”
他生怕被指攻击宗主国,而遭废位。
“其三,十七八年前,索扎与毛龙喧商议,租借首里外港一事。如今,索扎自行摧毁水寨,并逃离。这是否可认为,租借之事,已结束?”
尚元王、和为美、葛可昌低声商议后,尚元王称。
“租借一事,是权臣毛龙喧与索扎所为。二人狼狈为奸,今恶有恶报,实属天意!”
和为美补充道。
“租借本是私相授受,现二人一死一逃,租借之事已完全结束。期间冒犯上国之举,并非琉球君臣本意。”
杨帆对二人的回应颇为满意。
这既明确了佛郎机人驻扎琉球,是胁迫性质,如今租借事实已灭,其再无理由驻扎。
也让琉球人表明了与佛郎机人、毛龙喧划清界限、恢复宗藩关系的态度。
他上前扶起尚元王,请其起身。
当晚,琉球君臣设宴,犒劳将士。气氛欢悦,将士们因打败佛郎机人、受藩国君臣礼待而兴高采烈,琉球君臣也为权奸毛龙喧横死、摆脱压迫而极尽殷勤。
杨帆趁机宣示。
“其一,请琉球详述今日经过,回报内阁,烦劳和大人多费心。其二,索扎是舟山公廨案犯,公廨不日将发出追捕令,遍及南洋诸国,收留佛郎机罪犯者,即为与大明为敌,需让南洋各国知晓。其三,大明太祖定下的‘南洋十六国永不征讨’政策,依然有效。只要大明存在,便永不废除!”
全场琉球君臣大喜过望,纷纷起身鞠躬深拜。
他们本担心被追究与佛朗机人勾结的过往,杨帆的话,消除了后患。
也明确了双方恢复宗藩关系,有了强大水师作为靠山,众人欣喜不已。
晚宴进入高潮,俞大猷也多喝了几杯,觉得多年窝囊气一扫而空,此事做得漂亮。
杨帆认为和为美、葛可昌等琉球大臣还算亲华,尚元王虽有些糊涂,但胆子小,料想不会有什么问题。
回到杭州后,杨帆让吕坤撰写回报内阁的奏陈,以八百里加急送往京师。
奏陈中强调,此次琉球之行本是为抓捕案犯、宣示政令,不料发生叛乱,如今已将叛乱剿灭,琉球君臣也会亲自呈书说明情况,这番说辞足以堵住朝廷方面的质疑。
与此同时,杨帆亲自提笔撰写一道通告,即舟山公廨追捕逃犯索扎的文书。
这对他而言,是一次尝试,更是首次以舟山法庭首席大法官的身份向全世界亮相的仪式,旨在宣告大航海时代应有公义,私寇劫掠全球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
字斟句酌后,杨帆完成了《舟山公廨通缉战争犯法利亚·马里奥·索扎令》。
文中写道。
粤若稽古,人道自蒙昧而臻文明,天地人三者之符应也,有巢燧火、舟车铁治,皆非一己之力而能成者,今之火器坚船亦然。闻西夷诸国,困极辱极,乃迭创奇器,横行大海,亦天之假其播火者也。
而西夷之不肖者,乃以利器逞其凶焰,致诸国有天地倒崩之悲。夫以义制暴,天下之大道;邪不胜正,自然之公理也。而正道沧桑,人间或有不及之遇,是为危世末世。当此之时,奸邪跋扈、群蠹横生,窃据尊位,欺世盗名。
如斯之极,则有豪杰并起,草泽呼啸,涿鹿之诛,有以待之也。今佛朗机人法利亚·马里奥·索扎以坚船利炮凌虐诸国,二十年中,私寇横行大海,奸雄窃夺诸邦,民人为掠物,山泽竟虚耗。人道之数,于此穷矣。则物极必反,大道复兴。
天意假明,成此殊勋,舟山公廨之立也。虽舟师草创、火器初成,竟昣灭群枭,伸张正义。此义之所在,帝意成之也。今正告天下,舟师火器,天下之共利也;航海财资,世人之大有也。大海之上,犹如赤县,必使井然有序。
有再聚私寇者,贩卖妇孺者,劫掠财物者,杀害民人者,窃夺小邦者,走私军资者及据岛倡乱者,皆捕而审判之。诸国商民有纠纷不能决者,亦可请舟山公廨裁之。
另,诸国敢有窝藏案犯法利亚·马里奥·索扎者,必诛之。急急如律令。舟山公廨主司大学士杨帆。
他撰写此文,意在传播一种同德的文明观。
以明朝高官身份言说难取信于人,而以舟山公廨首席大法官这一半公半私的正义仲裁者身份,则能增加认同感。
其大意是,人类文明的产生是众人合力的结果,从有巢氏、燧火氏等先贤的创造,到西夷的坚船利炮,都是人类共同智慧的结晶。
西夷因曾被突厥人封锁而穷困,才催生出火器,本应造福世人,却被索扎等不肖之徒用来殖民,致使东方诸国苦难深重。
天意遂倾向明国,使其拥有更精良的火器,用以打败殖民者、主持正义,这便是舟山法庭成立的缘由。
作为大法官,他要为大航海时代立下规矩,追捕各类罪犯,为各国商民裁决纠纷。
反复思索后,杨帆觉得文意已表达清楚,便找来一批精通多国文字的翻译,三天内将通缉令译成日本、朝鲜、安南、佛朗机、回回、蒙藏文等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