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杀死亲生女儿后,她带着五千元逃向了火车站(2/2)
·在河南信阳,她骗光一位老光棍一生的积蓄3500元;
·在驻马店新蔡县,她与“新郎”共同生活仅两天,就携3800元消失……
1995年4月,王晓艳将一年半以来骗来的两万八千元统统寄回家中,并写信告诉父母:“我在外工作顺利,勿念。”
也正是在邮局,她偶遇老乡罗成刚夫妇,听他们说在江阴华士镇砂山村采矿场打工,便决定一同前往——寻找下一个目标。
一到华士镇,她就被这里的富裕景象吸引:整齐的楼房、宽阔的村道,远比她走过的任何地方都更接近“城市”。她动心了,想真正在这里落脚。
罗成刚夫妇看出她的意愿,主动为她牵线,介绍了砂山村三十岁的技术员赵国成。赵家境普通,为人老实,早年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两人一见钟情,很快成婚。
起初的日子温馨平常。赵国成体贴踏实,婆婆也待她如亲生女儿,什么粗活都不让她做。她一度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归宿。不久,她怀孕了,生下一个女婴。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晓艳渐渐感到不满。她发现赵家并不如她想象中富裕,并不足以满足她对外面世界的渴望。她越来越后悔,越来越焦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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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8月15日傍晚,赵国成因工厂加班深夜才回。王晓艳觉得时机已到。她哄睡女儿,将丈夫此前交给她办酒席的五千元现金揣进内衣口袋,收拾好行李准备悄悄离开。
可就在她要跨出房门的一刻,她回头望向熟睡的女儿——孩子如果醒来哭喊,势必惊动婆婆,她根本走不了。
一个可怕的念头窜了上来。她走回床边,双手颤抖着伸向女儿的脖颈……孩子惊醒挣扎,小腿蹬了几下,最终不再动弹。
她脸色惨白,深吸一口气,拎起包袱推门而出,消失在夜色里。
深夜十二点,赵国成拖着疲惫的身体推开家门。没有开灯,他摸黑上床睡觉,丝毫未觉身边的女儿早已冰冷。
直到第二天清晨,他才发现女儿没了呼吸,脖子上留着清晰的指痕,妻子和五千元钱也不知所踪。他痛哭流涕,狂奔至村长赵学奎家中……
短短几个小时,全村几十个青壮年集体出动搜寻王晓艳。警方也同时在无锡布下天罗地网,最终在火车站将她抓获。
1997年9月16日,江阴市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
公诉人指出:王晓艳为谋财扼杀亲生女儿,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多次以骗婚手段诈取他人钱财,金额较大,亦构成诈骗罪,应数罪并罚。
法庭认为,王晓艳虽早年遭遇不幸,但其后主动选择犯罪道路,多次实施诈骗,最终更残忍杀害婴儿,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
经合议庭评议,最终以故意杀人罪、诈骗罪判处王晓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书宣读完毕,法警将王晓艳带出法庭。她始终低着头,没有人看到她的表情是否有一丝悔意。
而赵国成站在空荡的家中,望着女儿曾经睡过的小床,一语不发。只有窗外的风不停吹过,仿佛在呜咽一个再也回不来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