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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章 烟台勇“的姐”智擒杀人犯全记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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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返回牟平后,丁某下车吃饭,张成业偶然从熟人处得知刑警正在抓他,立即胁迫许倩开车送他去烟台“寻人”,实则意图外逃。

或许是为了多赚些车费,许倩未多犹豫,忍着饥饿驶往烟台。抵达后张成业假意找人未果,又要求开往栖霞。

天黑时他们赶到王利宿舍,见屋内漆黑,张成业疑心王利已被抓,怕中埋伏于是命许倩调头返回。不料车辆却在土路上抛锚。

直到这时,许倩才感到不妙,提出要回牟平。张成业猛地抽出一把水果刀威胁:“我犯了事,刑警正在抓我。你老实送我走,我就放你回去。”说完,他将刀明晃晃地摆在仪表盘上。

深夜荒郊,孤立无援,许倩不敢违抗,只得依言沿小路西行。

当晚九点,他们抵达招远。为防止车老板因不见车辆而报警,张成业逼许倩打电话谎称自己腹痛需在栖霞过夜。

之后他又用许倩的钱加油,一路经淄博、潍坊、泰安、济南多地逃窜。

途中,张成业不仅逼问出许倩的家庭信息,还咬牙切齿扬言回去要杀王霞全家。惊恐的许倩不敢反抗,只能幻想顺从或可保全性命。

11月13日凌晨,车至莱芜。许倩哀求张成业放过自己,愿交出手机和全部钱财,却遭拒绝。

绝望之下,她一度试图用破碎的眼镜割腕自杀,却被张成业发现并制止。

14日晚六点,车辆驶入青州一带。因路况差、驾驶疲劳,张成业竟将车开进沟里。眼见爱车损毁严重,许倩失声痛哭。

张成业却强行拖她搭三轮车进城,入住一家小旅店。为防她逃走,张成业逼她同床,再度实施侵犯。

次晨,他带许倩乘客车逃往沂水县,在一家旅馆躲藏四天。

期间,许倩的首饰、手机、驾驶证等值钱物均被变卖或抵押,身体也屡遭蹂躏。尽管偶有机会求救或逃脱,但因惧怕张成业报复家人,她最终选择忍辱服从。

财物耗尽后,张成业决定前往临沂抢劫车辆回烟台倒卖。11月19日下午,他挟持许倩搭出租车赶往临沂。

司机看出他们无钱付车费,表示愿意免单。张成业竟直言:“本来想劫你的车,看你还不错,就算了。”

在临沂,他们盯上了一辆八成新的奥拓出租车,女司机名叫张辛。当天生意冷清,张成业提出50元车费去汤头,张辛未料险情,启动发动机驶向目的地。

十几公里很快走完。结账时张成业却要求继续前行,语焉不详的态度引起张辛怀疑,她坚决拒绝。张成业顿时凶相毕露:“你再不开车,我就不只是抢车了!”

张辛意识到危机,趁其不备拔掉车钥匙、扯断点火线,推门欲逃。张成业猛地揪住她的头发,将她拽回驾驶座,并把许倩赶下车、反锁车门。

张辛拼力反抗,却终究难敌练武之人。挣扎中,一辆警车鸣笛驶来,她刚要呼救,就被张成业死死掐住脖颈,直至窒息不动。

车外的许倩焦急敲窗,却无济于事。她上车后用丝巾垫住张辛头部试图施救,张成业却冷冰冰地说:“已经被我掐死了。”

他随后接好点火线,发动车辆,将张辛的尸体抛于日东高速公路路旁,之后携许倩向烟台逃窜。

一小时后,尸体被路人发现,临沂警方迅速成立“11·19”专案组展开侦查。

张成业驾车逃窜途中车辆故障,只得雇货车将奥拓拖至养马岛一家修车厂。因无钱支付拖车费,他请司机跟他去“借钱”。

许倩恐其再害他人,也为自己脱身,主动提出由自己到家后支付车费。张成业信其言,允货车先送自己至宁海武校,再送许倩返家。

历经八天挟持的许倩终于脱险,立刻报警。

警方当晚赶赴武校抓捕,张成业却提前闻风逃逸。

次日,他租乘了王小文的出租车,企图再次逃离牟平,却未料这位女司机机智果决,最终将他送进了派出所。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张成业与王利很快被逮捕,并移交至犯罪主要发生地临沂受理。

2004年4月10日,临沂检察机关以强奸罪、抢劫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7月10日一审宣判:张成业因抢劫罪判处死刑,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王利因强奸罪获刑12年。

7月24日,张成业在临沂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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