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7章 沈阳采花大盗的覆灭(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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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初步检验,这些血迹均为人血,且来自不同个体,足以证明这里就是曹亚祥作案杀人、分尸的第一现场。
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刑警们在曹亚祥家中的隐蔽角落,搜出了大量女性物品:
各式各样的金银首饰、女式皮鞋、女用手提包,还有多件女性衣物,另外还有一台来路不明的录放机,以及几盒录像带。
这些物品,无一例外,都是受害者的随身财物,被曹亚祥洗劫后藏在家中,成了他罪恶的铁证。
随后,便有了开篇臭水沟打捞尸骨的一幕,26块尸骨的数量、状态,与曹亚祥供述的五起案件完全吻合,案情看似已经尘埃落定。
可细心的刑警在核对尸源身份时,再次发现了新的疑点:
打捞的五具尸骨中,并没有此前失踪的方某和王某,而这两名女青年,失踪前都与曹亚祥来往密切。
显然,曹亚祥还隐瞒了两起命案,专案组当即拿着搜出的物证,再次对曹亚祥展开审讯。
此时警方已经掌握了充足的证据,审讯占据绝对主动权,当民警拿出搜出的录放机,让方某的家属辨认时,家属当场确认,这台录放机正是方某家中的财物。
铁证面前,曹亚祥再也无法抵赖,只能如实交代了杀害方某、王某的全部罪行。
28岁的方某,与曹亚祥是同厂工人,两人平日里来往频繁,关系超乎寻常。
方某曾向曹亚祥借3500元,给亲属做生意周转,后来曹亚祥催要借款,方某无力偿还,便将家中的录放机拿到曹亚祥家中抵押。
曹亚祥见方某迟迟还不上钱,心生歹意,残忍将方某杀害,事后分尸抛尸。
36岁的王某,是沈阳铸造厂的单身女工,曹亚祥与前妻离婚后,王某便与他姘居在一起。
曹亚祥对外谎称王某是自己的妻子,可他根本没有和王某结婚的打算,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
天真的王某信以为真,多次催促曹亚祥办理结婚手续,纠缠之下,曹亚祥心生杀意,用同样的残忍手段将王某杀害。
这两起案件,曹亚祥特意更换了作案地点,没有在艳粉街的住处下手,而是选在于洪区杨土乡冶金修配厂宿舍的临时简易房内。
抛尸地点也换成了辽中县茨榆坨镇和沈阳长客西站的公厕,试图以此混淆警方视线,掩盖自己的罪行。
至此,曹亚祥的全部罪行浮出水面:
从1995年3月杀害王某开始,到1995年8月5日杀害任某,短短四个月时间,他先后以交往、接送、借钱等名义,将七名女青年骗至住处或临时居所,奸淫后洗劫财物,再杀人碎尸、抛尸灭迹,手段之残忍、心肠之歹毒,令人发指。
更让人愤怒的是,面对民警的审讯,曹亚祥毫无悔意,甚至荒唐地辩称自己是“为社会除害”。
声称被害的女青年都是“三陪小姐、暗娼”,没有一个好人,所以自己才痛下杀手。
可事实上,七名受害者中,有踏实的工厂女工,有本分的单身女性,大多与他相识,甚至对他毫无防备,他的这番说辞,不过是为自己的罪恶找的拙劣借口。
为了掩人耳目,曹亚祥在作案后,还特意耍了个小聪明,1995年9月初,他以复婚为幌子,将已经离异的前妻接回住处,试图用“家庭和睦”的假象,掩盖自己连环杀人的罪行。
可他的这番操作,在办案民警眼里,不过是弄巧成拙,反而让他的反常举动更加明显,进一步暴露了自己的心虚。
沈阳市刑警一大队大队长王德臣针对这一细节分析道:“曹亚祥以为接回前妻,就能伪装成正常人,掩盖自己的罪行,实则是欲盖弥彰,反而让我们更加确定他心里有鬼。”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妄图犯下滔天罪行、又想掩盖真相的人,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逃不过警方的火眼金睛。
曹亚祥连环杀人案,案情恶劣、手段残忍、影响极大,经沈阳司法机关审理,最终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曹亚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个残害七条无辜生命的恶魔,最终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