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章 男女问题(2/2)
最让朱昭熙欣慰的,是民间对婚姻制度的反思已形成规模。报告末尾附上的请愿书统计显示,全国范围内已有12万份要求废除一夫多妻制的签名,其中男性签名占38%。
沃垦省的一名娶了两个妻子的农庄主任,在学习班中主动提出:“一夫多妻看似占便宜,实则埋下矛盾。我家的地由两个妻子耕种,收成交集体后,分红却要经我手分配,她们心里能服气吗?”这种自我反思,比任何强制规定都更有说服力。
沃垦省的婚姻状况调查提供了详实数据:该省实行一夫多妻的家庭中,73%存在财产分配纠纷,61%的妻子表示“劳动与收益不匹配”,49%的家庭子女因“母亲地位不同”产生矛盾。
这些数据在学习班上被反复引用,促使不少男性主动提出“自愿改为一夫一妻”。该省民政厅的数据显示,行动开展一个月内,有127名男性申请解除多妻婚姻关系,其中89%的理由是“为了集体和谐”。
女性的诉求则更具体。海晏省的渔民妻子们联合提出“三同原则”:劳动同量、分配同权、决策同席。
她们列举的事实极具说服力:在近海捕鱼中,女性承担着整理渔网、腌制渔获的工作,劳动时长与男性相当,但在分红时仅能获得男性的60%。
在渔船改造会议上,男性渔民常以“女人不懂风浪”为由拒绝女性参与,导致多项改良方案因忽视实际操作(多由女性完成)而失败。这些诉求被纳入地方议事日程,部分乡镇已试点“夫妻共同签署劳动契约”,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群众已经替我们做好了铺垫。”朱昭熙合上报告,目光扫过常委们,“下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必须将修改《婚姻法》提上议程。废除一夫多妻制,不是要不要做的问题,而是怎么做好的问题。”
她的话得到了一致认同。组织部长当即提议:“新的婚姻法肯定是要推行的,但是我们要承认过去存在的问题,而不是一刀切的否认过去。”
宣传部长则补充:“的确如此,我们需要通过中央统计局搜集各年龄段的男女比例,讨论出一个年龄范围,在这个年龄范围之后,只能一夫一妻,而之前结婚的人口,我们在法律上予以承认,不然法律颁布之后,又是一场社会动荡。”
具体方案的讨论随即展开。试点的核心内容包括:婚姻登记时需双方签字确认,禁止任何形式的强迫婚姻;夫妻共同劳动所得归双方共有,离婚时按实际贡献分割财产;子女抚养权以“有利于成长”为原则,不再默认归父亲所有。
为平稳过渡,对现有一夫多妻家庭采取“自愿选择”原则:可维持现状但需重新签订财产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也可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女方可获得与男方同等的集体分配份额。
配套措施同样重要。司法部门需制定《婚姻纠纷处理细则》,培训专门调解员;妇联组织要建立“女性权益热线”,接受投诉与咨询;教育部门需在学校开设“家庭关系”课程,讲解平等相处的原则。这些措施的目的不是制造对立,而是建立“基于平等的协作”。
会议结束时,朱昭熙让秘书把报告中最关键的一句话抄在黑板上:“社会主义的平等,首先是人的平等。如果一半人还受另一半人压迫,所谓的集体利益就是空谈。”让宣传部门把这句话传到虞国的各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