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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6章 技术筹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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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昭熙与李怡交换意见后回应:宪章修改条款可以按要求拟定;技术转让仅要求各国遵守联盟的技术标准,不干预国内制度;专门部门不能由一个人做决定,而需要集思广益,充分体现民主。

双方开始细节谈判。关于技术转让,朱昭熙提出分阶段交付,先获得基础设计图纸,等朱昭熙能够达成目的之后,再加深项目方面的合作,面对这些深谙权谋的老手,她自然得多留一分心思,毕竟这些人,从不在意什么约定与承诺。

宁国要求虞国派遣工匠协助建设示范项目,确保技术能顺利落地;越国则希望优先获得鼓风装置的生产方法,以降低进口成本。

朱昭熙逐一回应:虞国完全可以派遣技术人员,帮助各国,使这些项目在各国落地生根,但相关费用需由接收国承担,虞国不可能帮助他们的同时还需要自费。

高炉的生产方法也可授权给他们,但各国的每一个高炉都需缴纳百分之五的专利使用费,且产品需符合质量标准,朱昭熙虽然不会把虞国最新的科学技术放给各国,但是也不可能让各国打着虞国技术的名义招摇撞骗,伤害虞国技术水平的名声。

谈判持续三天,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让朱昭熙能够得偿所愿,但是绝对不能再得寸进尺了,规矩就是规矩,如果经常破坏规矩,那么这个大明联邦真的就没什么戏可以唱了,还不如大家一拍两散得好。

虞国将在朱昭熙的要求得到满足之后的三个月之内,向支持国家提供新型传动系统与高炉设施的基础技术资料,半年内完成示范项目建设,一年内开放核心技术授权、

联邦技术改进联盟管理委员会设十席,虞国及劳动国际成员国占五席,非社会主义国家占五席,重大决策需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不能让朱昭熙一言而决。

协议签订后,明国、宁国等国家纷纷把消息送回国内,让国内开始筹备技术接收工作,虽然大家都是接收虞国技术,但是如果比其他国家快,那么他们国家就先赚到钱,对此,他们可没有什么攻守同盟的约定。

明国工部大臣得到消息之后,立即放下手头的工作,按照朱祁钧的命令,提前清理场地,准备建设动力装置生产厂;宁国冶炼工坊与虞国技术人员对接,确定高炉建设方案;越国矿山派人前往虞国,学习新技术维护方法。

劳动国际方面,朱昭熙组织技术团队整理新型传动和高炉技术的资料,同时选拔优秀技术人员,组建海外技术支援小组。李怡留在虞国,协调国内工厂扩大老式传动装置的生产,确保能按时向各国供应样品和设备。

联邦三十六年十月,联邦换届正式投票。在明国、宁国等国的支持下,一切终于算是尘埃落定,朱昭熙也算是得偿所愿。

所有的活动结束之后,朱昭熙在联邦议事大厅召开首次会议,宣布成立“联邦技术改进联盟”,并任命虞国技术专家刘敦为联盟秘书长,负责技术推广和项目协调。各国代表表示将尽快落实技术接收和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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