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8章 纳妾(1/2)
“拜见至尊。”
高长恭、高劢、慕容士肃等人略有些惊诧,只见高殷身着衮冕,坐在御座上,面容与平日一样俊秀英逸,精神却有些萎靡,甚至很不形象地打起了呵欠。
今天是二月二十五日,是至尊迎娶陈宋封郑李等五妃的日子,朝臣对此心知肚明,因此朝会开得很快,没耗太多功夫。
他们散去后,近臣们便随至尊转入昭阳殿,为喜事装潢宫殿,见到至尊这状态,心中难免担忧。
“没事没事。”高殷摆摆手:“是昨夜梦惊了,睡一会儿便好。”
他起身转入后殿:“我休息几刻钟,等时辰到了便唤醒我。”
“遵令……”
几名近臣窃窃私语,高劢十二岁,也要到了娶亲的年龄,问起慕容士肃等人:“成亲是这么累的事情么?”
慕容士肃憋着笑意,表情显得极为拧巴:“也要看人,至尊累得最有道理。”
高劢似懂非懂,又转头看向高长恭:“那还请兰陵王保养身体啊。”
高长恭、高延宗二人颇有些无语。
之所以朝臣不参与高殷纳妃之事,一是于礼不合,二是于礼不合。
首先是朝臣本来就不需要参加皇帝的私家事。《隋书》只记载了皇帝纳后、太子纳妃、亲王纳妃和诸臣子婚等程序,因为这是他们的正妻,享有与他们同级的职责与权力,对国家而言很重要。
而其他妃嫔,在整个礼法体系中只是“妾”的地位。
“臣妾”之称最早是战败被俘虏的奴隶称呼,男曰臣,女曰妾,后来男奴隶为新部落继续效命,便自称臣,女奴隶被看上,成为新主人的性伴侣,便自称妾。
到了东汉时期,由于儒家的意识形态附会,摆脱了奴隶的本义,又被赋予了“接”的意思,妾便由此成为婚姻中一个接续妻子的角色,相当于正妻的分身,正妻的责任用她们来分担,偶尔还会继续履行奴隶的职责。
《礼记·内则》曰:“聘则为妻,奔则为妾”,《春秋传》曰:“女为人妾,妾不聘也”,妻是明媒正娶,有合法权益的女主人,妾则是一个活物件,物件是没有人权的,后世所谓娶妾时的凭媒婚书,实际上是证明买卖关系的契约,本质上是使用说明书和出库单,代表这个会呼吸能操作的物件给到了丈夫家。
所以纳侧妃这种事情相当于皇帝的私家事,皇帝可以凭自己的喜好或臣子的迎逢去纳妾,其他臣子也可以对此进行吐槽和锐评,但也没法阻止皇帝正常的行使个人纳妾的权力,这就是为什么古代许多大臣吐槽皇帝沉迷美色,却很少以此在官方程序上进行驳斥,毕竟这种事情是天理人欲。
《红楼梦》里的赵姨娘生了贾环、贾探春,贾探春却以王夫人为母亲,就是这个道理,在肉体上生育了贾探春的的确是赵姨娘,但在礼法上,王夫人才是贾探春的母亲,妾室生了孩子都必须要送到正妻处认母,自身只不过是一个代孕的躯壳,甚至还会在家境不好时被卖掉,孩子们也可以拜嫡母为母,不认这个亲生母亲。
这也是为什么李祖娥使劲的想拱侄女做高殷的皇后,作为母仪天下的太后姑姑,实在不忍心看自己的侄女被其他女人骑在头上,如今甚至还是一个突厥女人,更是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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