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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菜鸟一招满堂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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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堂!”

陈子履一拍惊堂木,惊雷乍响。

十几个皂隶排在左右,个个满脸横肉,煞是吓人。

十几根水火棍齐齐撞地,青砖震起微尘,檐角铜铃叮当作响。

大堂内,顿时响起“笃笃~笃笃~笃笃”的声音。

“威~武~!威~武~!”

皂隶的拖腔裹着肃杀之气,卷过堂外乌压压围观的百姓。

跪在滴水檐下的李二福喉结滚动,后襟渐渐被冷汗浸透。

喊堂声方落,第一案的原告和被告被带上了大堂。

“小的李大福/李二福,参见老父母!”

陈子履听到老父母三个字,脸上不禁一热。

大明知县有很多民间别称,如县尊、县太爷、老父母、县老爷等等,叫什么的都有。

这两人是一对亲兄弟,异口同声喊出“老父母”三个字,显然期待堂上县官,像父母一样为自己做主。

父母官啊,就是要为民请命。可自己心里,净想着怎么立威来着,真有点不好意思。

陈子履收起心思,抄起诉状细看。

上面写着:

弟弟李二福为原告,哥哥李大福为被告。

两人亡父留下良田山地三十二亩,如今亡父丧期已过,理应分家。

哥哥李大福做主分了田产屋舍,弟弟觉得不太公平,没有同意。

两人争执不下,乡里耆老又不愿仲裁,所以弟弟李二福上告衙门,希望县太爷做主重新分家。

陈子履瞄了一眼指引,倾身向堂下问道:“《大明律》载有明文,父祖所遗之田产,由诸子均分。你们是亲兄弟,应和和气气,商量着办。为何上告公堂?”

李二福磕头道:“老父母明鉴,我家田地不大规整,难以丈量清楚……”

听到这里,黄有禄忍不住咧嘴笑了一下。

诸子均分当然公平,道理连三岁孩童都懂,可若事情有那么简单,就不会上告了。

他收状子时就问过李二福,李家田地尽管连成一片,形状却很差,弯弯曲曲没个正形。

两兄弟闹上公堂,必对“均分”有不同的看法。

田地有水田旱地、浇灌难易、肥力厚薄等等差异。同样一亩地,卖价可能相差五倍之遥。

想要公允地均分,可太难了。

就算两兄弟同意只按大小均分,也须由户房司吏派皂隶下乡,用“丈量步车”细细勘验。

来回往返,外加丈量三十多亩地,没有十几天根本弄不清楚。

第一个小案便费时日久,堂尊的牛皮呀,便吹破了。

陈子履见黄有禄神情有异,故意问道:“依黄司吏之见,这个案子该如何处置?”

“咳咳!”

黄有禄早有准备,慢条斯理地开口:“回堂尊的话,李父早亡,即‘长兄如父’。按律,‘子告父,虽得实,杖一百,徒三年’。小的以为,应按律杖责原告李二福,判徒三年,以正风气。”

堂外顿时一片哗然。

好端端的田地纠纷,怎么扯到“子告父”去了?

可黄有禄搬出了《大明律》,刹时间,大家又不知该如何反驳。

陈子履穿越前便见多识广,不用祭出AI,他也知道黄有禄这厮,正在给自己挖坑。

首先“长兄如父”是俗话,“子告父”是律法,合在一起似乎有理,实则疏漏甚大。

长兄再“如父”也不是“父”,怎么能生搬硬套呢?

其次,这种乡里纠纷的小案子,衙门理应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若动不动便依《大明律》滥刑,会显得官府冷酷不仁,不近人情。

一百杖打下去,堂官非戴上酷吏的帽子不可。

另一边,李二福听说要“杖一百,徒三年”,吓得魂都掉了。

这可是公堂的一百板,挨实了,不死也半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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