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泡泡堂(十二)(2/2)
“傲龙的脸皮比城墙都厚,一直就是抄袭别人的作品,自己一点创新都不会,这种公司不倒闭简直没天理!”
“这次我支持周凌!游戏行业需要创新,傲龙这个抄袭狗就应该滚蛋!”
“最好直接把《乐乐堂》给判停运,抄袭者不该有好下场。”
“早就该这么做了!周凌的游戏一直在被抄袭,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头痛。”
“不能助长这股抄袭的邪风,用法律途径能把问题解决是最好的。”
不过舆论并不能从实质上帮助周凌,这场官司,经过一个月的时间,依然在扯皮,整体风向也看不清晰。
这场官司是游戏界第一场关于“版权”和“抄袭”问题的官司,甚至可以说这场官司将会直接给后来的法律判定做出指导,具体该怎么判决,法官非常谨慎。
私下里,周凌和律师探讨过很多次要怎么赢下官司。快到二月末的时候,周凌的律师给他介绍了他的师弟,他的师弟愿意加入周凌公司,担当专门法律顾问。
“任柏清。”一个吊儿郎当的邋遢汉子不耐烦地做出自我介绍,自我介绍简单到只有一个名字。
周凌不是看脸的人,但这也……
憋了半天,周凌只有一句话:“能给我看看你的律师资格证吗?”
没办法,眼前这个人怎么看怎么像流浪汉,实在难以想象这家伙会是律师……律师不应该都是那种穿西装打领带,手提黑色公文包,精明强干的样子吗?
这人真的靠谱?
邋遢汉子随手把背包扔在桌子上,从杂乱的包里翻出一本脏兮兮的律师资格证。
嗯,确实是律师。
周凌觉得不能以貌取人,于是问到:“任律师,不知道你怎么看这个案子?”
任柏清一扫之前懒散的样子,目光锐利:“如果依然维持原状,肯定会败诉。”
“为什么?”
“几个关键点:一,根据著作权法,你们确定的起诉核心:玩法抄袭,在法律上找不到对应的内容,说白了就是这里不受法律保护。二,不正当竞争行为。两个游戏名字相似,内容相似,看起来好像原创很委屈,但是从法律角度讲,这种行为无法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任柏清的师兄还想争辩一下,但是周凌却抬手拦住他。
“没错,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任柏清说了一句非常有意思的话:“法庭上只讲法律,不谈道理,我们想要胜诉,就要抓住法律上的重点,而不是实际上重点。”
他补充说:“傲龙的抄袭行为,实际上的重点是玩法抄袭,但是法律上没有这一条。要是想打赢官司,就得放下这个玩法抄袭的包袱,去找那些看似是边边框框,实际上没什么屁用,但在法律上可以谈的东西。”
周凌眼睛一亮,这个观点很犀利,直指要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