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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1997年6月12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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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6月12日(农历5月8日),星期四,晴

我脑子一片混沌。放假时所有的书籍都带回家了,难道云江那本书是忘在家里了?不过我好像记得那些书中并没有它呀……

我在脑子里搜寻了好久,依然记不起什么来。唉,这星期回家找一找吧!可如果找不到呢?那就干脆不找了,把自己的书找两本都用来赔他。我让东丽给他说明情况,他说不用还了,都过去的事了,不就是一本书吗!什么意思?不还?不还怎么行?让我心里抓挠一辈子呀?少给他废话,星期天来了带来赔他就是了。(此处画一红心上有一黑点。红心上点一黑点表示心灵上沾了墨点。1997年6月13日补注)

一场小风波可以说已经过去了,我的心却平静不下来了,就我这个忘事精的样子,有什么不能忘掉的呢?也许我还欠别人很多,或者说拿了别人好多东西,却忘记了。债主们,为什么不提出来,让我补偿你们呢?不管怎么说,我拿别人的东西不归还,就叫做“占为己有”,就叫做“自私自利”。自私自利?天哪!自私自利!你叫我良心怎么过得去啊!说忘记了,谁叫你忘记的?分明是为了掩饰自己,掩饰自己的丑恶心灵,才在自己不知道时给自己下了一剂“忘事灵”。哇!我原来竟是这么个人,心灵上的墨点竟这么大!还有脸在那几次卖东西的找多了钱给自己而自己把钱退给人家的时候暗地里沾沾自喜,认为自己高尚呢!呸!老王卖瓜,自卖自夸!呸!别说那是应该做的,就是值得认为自己高尚。

自己也得谦虚一点呀!何况过后自己还有点小后悔呢!看自己是什么东西!

唉,就算心上的墨点能洗掉,留下的印迹也能洗掉吗?

天呐!我该怎么办呢?怎么才能恢复一个心灵干净的自己呢?

1997年6月13日(农历5月9日),星期五,晴

上午第二节下课后,我去胖媳子那儿买凉茶喝。天太热了,我又是因为喝水现在肚子还疼呢!凉水的解渴功能,我现在实在不敢轻易恭维。

屋里的人挤挤攘攘,却都是男生。“那儿小孩儿你先出去,别让人家踩着你了。“我低头一瞧,原来人群中有个看个子不过四五岁的小孩儿,手里拎张一元的毛票。我只是飞扫一眼,并未注意。看胖媳子给我倒凉茶,眼角的余光里他小小的身影闪了一闪。只道他离去了,更无留心。

凉茶并不太凉。浑身热热的从里面走出来,却发现他依在门框边,一手扶着门框,痴痴地,似乎入了迷似地望着门内。天知道屋内有什么值得他那么傻看!

我一眼就看见在他半张着的手下,一张毛票悄然地留在他的脚上。凭着票面的毛糙和一元的面值,我断定这是刚才他拎的那张,况且还在他脚上呢!

想也不想,我匆匆地拾起,匆匆地塞给那个孩子,匆匆地说声:“给,你哩钱。“匆匆地脚不停行地走了。匆匆中我似乎感到有人在看我,匆匆中我想不起那目光中包含了什么……说这么多,这其实只是一瞬。瞬间的匆匆。

我好感动,为我自己。并不是因为我拾钱还那个孩子的举动,因为那是我应该做的(至少我认为)。令我感动的,是当时我想到的只有把钱归还那个小孩子,真的。

第四节是体育。下了课,也就是说放了学,经过“通知“板报边,看见上面贴着补课课程表:二、二,6月14日,物理、语文、数学;6月15日,物理、数学、语文。不但周末”末“而不末了,还得经历星期七的苦恼。唉,备忘录上的计划又泡汤了。

《思念.武陵春》

三日之隔及数年,

无尽之思念。

数日之隔如无限,

旧忆似涌泉。

每每为思得不安,

寓之于蓝天。

次次为念而伤感,

直恨海之过浅。

【注:写于1997年6月13日,在学校,夜书赠小西。】

1997年6月14日(农历5月10日),星期六,晴

下午放了学,我和东丽去小西家了。

在小西家,时间是温馨而略显酸涩的:似乎想说的很多,却又无从说起,不过却并显得尴尬。于是便默默地翻看书本《花仙子》。小西是曾和我谈过,并邀我去到她家看书的,不但上次来信中说了,以前她没下学时也说过的。其实也并不都是沉默……小西写着什么,我走了过去,她却不让看,说现在不能看……

很晚了。依依惜别,一纸小信,两杆钢笔,让我好愧。一步一回头,慢慢往回走,眼睛把小西的身影留,望见她也频频在回头……

我的心情,只有通过《相聚》才能表达了。

《相聚》

似乎,

似乎要说的话儿很多,

很多,

相逢却又不知应该从哪说,

从哪说。

似乎,

似乎要做的并非很少,

很少,

重聚却又忘记了手脚应该往哪搁,

往哪搁。

假如说这就叫做默契,

我的配合却不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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