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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伯仲轶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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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心情是具有极大的传播性的,姐姐所描述的,只能是他三哥宛如史诗一般雄伟的逃债史中的一个微小的片断,但这已经足够令他也跟着落寞起来。

李心眉接着言道:“话说回来,即便是大哥、二弟他们俩儿当真身在流洲,照旧还是由你来继承家业最为合适。发生在咱们大哥身上的那件事太过复杂,暂且不提。就拿二弟来说吧。四弟,难道你认为像他这么一个多愁善感、体弱多病的书呆子能把咱们流洲给治理好?不是我讲话刻薄,他那个人在名字跟治国方面,都像极了历史上的南唐后主,算是把人家浑身的缺点都学得惟妙惟肖,甚至可以说是发扬光大。可不管怎么说,人家李煜至少有一个好,那就是写得一手绝妙好词,可你再瞧瞧咱们家那位李二爷,他所写的那些**词滥调我就不多说了,单单是那一手烂字就真的让我不忍心看下去。最无耻的是你小的时候他居然还敢手把手的来教你写字,你拜他所赐的那一手烂字只怕到现在都改不过来吧。”

李若芒倒不觉得字写得不堪入目是件丢人显眼的事。字吗,能传达某种或信息或感情之物即可,有必要都写得那么光鲜吗,要是连街上要饭的人都能写上一手宗匠级的好字,那还要那群书法家干吗,丢了饭碗的书法家们,至多也只能沿街乞讨去,然后再以一个乞丐的身份当众写上一手豪放的狂草,接下来便是更多的书法家面临到失业的危机,如此恶性循环下去,国民的整体书法素质倒是上去了,可这书法家的称号也可以就此作古了。

狂言暂且闲置一旁,还是回到李若芒的心境里。

回想起二哥,回想起他亲自教授自己读书写字的那些日子,脑海中浮现出的并不是二哥所写的那一手很有独创性的文字,而是他们彼此之间相聚时每一处值得回忆的点点滴滴。姐姐所罗列出的那些二哥的全部“罪状”,李若芒大多不敢苟同,但有一条却是所言不虚,那便是在他看来,二哥的确是一个多愁善感之人。

李豫他可以因为天空的云朵变幻出骇人的景象而倍感恐慌,也可以为了满地的落红感慨良深、忍不住落下几滴清泪。然而,这恰恰是他二哥他超越常人的地方,只是他的这一优点错披了一层看似软弱的外衣,举一个典型事例来加强这个论点的说服力:二哥他在无甚花卉知识的情况下,栽种了一棵铁树,为了让它开出这个世界上最为艳丽的花朵,他不惜日复一日的为它写下感人至深的诗词歌赋,并在每一次失败之后伤感不已。但凡听过这个故事的人,大都把他当作是另一个版本的愚公,只有李若芒还曾好心的替他浇上过几次水。然而,既为愚公,就注定要有座山将会给他移走。

最终的最终,那棵铁树开花了。

树犹如此,人何以堪。当时的李若芒强烈的感觉到,自己二哥将来是可以成就一番大事业的。然后,便是他留学明朝后直至不幸走失。

姐姐可完全顾不上李若芒心念的忽转,还在仿佛很上瘾、很解馋式的数落着李豫:“说起他的字,难看我就不多说了,最让人拍案叫绝的是他可以把错别字运用到收放自如、炉火纯青,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他的巅峰之作是他所作的一首名叫《亦无题》的七言绝句,通篇下来,他一共写错了二十七个字,你就掂量掂量他的境界吧。”

如果李若芒没有计算错误的话,一首七言绝句应该是由二十八个字组成的。

他汗颜了。

李心眉无奈的摇了摇头,突然问道:“四弟,你所佩戴的那条护金锁还在吗?”

李若芒笑道:“把我自己弄丢了也丢不了它啊,每天早中晚三餐前必须检查一遍,就算吃不上三餐也会照旧检查的。”

李心眉也笑道:“拿给我瞧瞧。”

李若芒递了过去,姐姐小心翼翼的拿在手里,反复摩挲着,整条链子一端的那枚小巧精致的金锁最终吸引了她的眼球。

李心眉叹道:“雨石弥三这个人我虽然不喜欢,可他的占卜之术真的堪称通神呢,四弟你有所不知,你们兄弟四人身上所佩戴的这四条可都是由他命人一手打造的,而且金锁上所刻的命理运事也都是他亲自占卜所得呢,你还别说,他占的还真准,你三位哥哥的命数真的如他所料,一早就刻在那块金锁之上了。”

如果早点给李若芒知道自己这条金链跟老乌龟有着这等密切关系的话,那这条链子只怕早已现身在杭州城的某家当铺之内了。唯一可以弥补的是,以后三餐照吃,至于说链子究竟在不在也就显得不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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