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指纹显现与微物镜,刑侦的降维打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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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盘搁在炭炉上微微加热,待水分蒸干之后,往里头滴了几滴浓硫酸。
铜盘里顿时升起了一缕紫色的烟气。
那股烟气极淡,可颜色极深,在日光下带着一种说不清的妖冶,像是有人将一匹紫绸子撕成了丝缕,拧着往上飘。
朱橚从袖中取出一张宝钞,摊平了扣在铜盘的上方。
宝钞是他今早从户部拿回来的样钞,经过了不少人的手。
紫色的烟气袅袅地升上去,附着在了宝钞的背面。
过了约莫一盏茶的工夫,朱橚将宝钞翻过来。
李祺凑上前去看。
他的瞳孔猛地收缩了。
宝钞的纸面上,浮现出了数枚清晰的指纹。
纹路一圈一圈地旋着,斗形、箕形各不相同,有的完整,有的残缺,可每一枚都清晰得能数出纹线的条数。
“这些指纹原先肉眼根本看不见,”朱橚将宝钞搁在案上,指着其中一枚最完整的,“碘蒸气之所以能让它们显形,是因为人手上的汗液会在触碰过的物体表面留下一层极薄的油脂。碘蒸气遇上这层油脂,便会被吸附上去,凝成肉眼可见的棕色痕迹。”
“更要紧的是,碘蒸气显出来的指纹,过一阵子便会自行消退,不会永久留在物证上。换句话说,用这个法子检验过的文书、契约、银票,验完之后原物不受任何损毁,该当证据的照当证据。”
朱镜静撑在案边看了许久,抬起头来的时候,护目琉璃片后面的眼睛瞪得溜圆。
“老五,你这是从哪里琢磨出来的?”
朱橚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转身走到实验室另一侧的架子前,从最高一格取下了一只棕色的琉璃瓶。
瓶身上贴着一张黄纸标签,上头写着两个字:银溶。
硝酸银。
这东西并非新造的。
此前格致院为了给赤勒川前线的伤兵配备消毒药剂,朱橚便已经将硝酸银的制备流程跑通了。
稀释后的硝酸银溶液涂在伤口上,能杀灭伤口表面的秽毒之气,防止创面溃烂。
如今换一个用法。
朱橚拿起一只瓷盏,这只盏他已经几个月没有碰过了,上面落了一层薄灰。
他将硝酸银溶液稀释之后,用细毛笔蘸着,薄薄地涂了一层在盏壁外面。
“碘蒸气检的是指纹里的油脂,可油脂在物体表面留存的时间有限,过了十天半月便散得差不多了。若是更久远的痕迹呢?”
他将涂了硝酸银的瓷盏端到窗边,让日光照上去。
李祺和朱镜静跟着凑了过来。
日光照射之下,瓷盏外壁上缓缓浮现出了几枚暗褐色的指纹。
那是朱橚数月之前最后一次端过这只盏时留下的。
李祺的呼吸急促了起来。
“几个月前的指纹,也能显出来?”
“硝酸银认的是指纹汗液里残留的盐分,盐分比油脂顽固得多,在器物表面能留存数月甚至更久。硝酸银溶液遇上盐分中的氯化物,便会生成氯化银,氯化银见了日光便发黑,指纹的纹路也就跟着显出来了。”
朱橚将瓷盏搁回案上。
“两种法子各有擅长。碘蒸气快,适合检验新鲜的痕迹,且不毁坏物证。硝酸银慢,但能提取陈旧的指纹,适合那些案发已久、证据几经辗转的积年旧案。”
如今,古人断案面对指纹时最大的瓶颈,算是被朱橚打破了。
后世先打破瓶颈的,是一名法国医生。
1877年,法国医生“奥伯特”在研究皮肤病及有关腺体的分泌的过程中,发现了硝酸银溶液可以显现纸上指纹,无意中成为了创立指纹显现方法的第一人。
四年之后的1881年,德国一个兽医“威廉·埃伯”又发现了碘蒸气同样可以显现潜伏纹。
两项技术,一项捕捉汗液中的盐分,一项捕捉油脂残留,各有所长。
将犯罪现场勘察从肉眼时代拖进了化学时代。
李祺盯着那只瓷盏上的指纹看了许久,忽然问了一句。
“殿下,提取出来之后如何固存?碘蒸气显出来的指纹会消退,硝酸银显出来的虽然不退,可总不能把犯罪现场的墙壁和器物整个搬进衙门里去。”
朱橚点了点头。
这正是眼下最大的短板。
后世有相机,咔嚓一下便将指纹定格成影像,永久留档。
如今没有这个条件,只能用土法子。
碘蒸气显出来的指纹,趁着尚未消退,用一层薄薄的淀粉糊覆上去,淀粉遇碘变蓝,纹路便被转印到了淀粉膜上,揭下来便是一份可以长期保存的指纹拓本。
硝酸银显出来的指纹,则可以让画师当场临摹,将纹路的走向、分叉、断点逐一描绘下来,制成比对用的档案。
法子虽然原始,可够用了。
“锦衣卫办案,与寻常衙门不同。”
朱橚靠在架子边上,将话头拉回了正题。
“寻常衙门是有案才查,案子报上来了,捕快才出门去找线索,到了现场早已被人翻了个遍,指纹踩了,血迹擦了,证据毁了七七八八。”
“锦衣卫走的是另一条路。先锁定嫌疑人,再围绕此人搜集证据,从人到案,步步收网。这种办案方式,指纹技术便是最趁手的利器。你知道嫌疑人是谁,知道他碰过什么东西、去过什么地方、见过什么人,顺着这条线一路提取下去,十根手指的纹路往那里一摆,铁证便合上了。”
李祺的眼睛亮了起来。
朱橚又补了一句。
“还有一件东西,回头我让格致院赶制出来。”
“什么?”
“显微镜。”
李祺面露疑色。
“格致院此前造的天文望远镜,用的是凸透镜和凹透镜的组合,将远处的物体拉近放大。显微镜的原理与之相反,是将极小的物体放大到肉眼可见的程度。一根头发丝、一粒泥沙、一缕布纤维,在显微镜底下都能看得纤毫毕现。”
“犯罪现场留下的痕迹,远不止指纹一种。鞋底沾的泥土、衣袍蹭落的纤维、凶器上残留的毛发,这些东西肉眼看不出差别,可放在显微镜底下,城东的黄泥和城西的黑土一目了然,绸缎的经纬和粗布的纹理截然不同。显微镜让办案的人能看见旁人看不见的东西,这两样加在一处,便足以将大明的刑狱之术翻上一个台阶。”
朱橚说到此处,脑子里忽然闪过了一段前世的记忆。
那部风靡全球的美剧《犯罪现场调查》,从第一季播到第十五季,横跨了整整十五年,剧中的主角几乎每一集都要趴在显微镜前头,对着目镜里的世界露出那种近乎虔诚的神情。
编剧借角色的嘴反复表达过一个观点。
在DNA测序尚未普及、电子扫描仪器尚未问世的年代,显微镜便是刑侦领域的绝对王者。
一粒肉眼看不见的花粉,能锁定嫌疑人去过哪片树林。
一根断裂的纤维,能将凶手的衣物与犯罪现场串联起来。
一颗嵌在鞋底纹路里的沙粒,能将作案时间精确到潮汐涨落的某一个时辰。
凡有接触,必留痕迹。
这句话贯穿了十五季的剧情,也贯穿了近代刑侦学从蒙昧走向科学的整段历程。
这东西如今落进了锦衣卫的手里,配上碘蒸气和硝酸银,便是三柄尖刀并在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