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武侠修真 > 重生刑警,我开网吧炒房躺平了 > 第2章 无奈的案子

第2章 无奈的案子(2/2)

目录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话音落下的瞬间,孙某某的瞳孔骤然收缩。那不是罪犯被揭穿时的凶狠或慌乱,而是……茫然,彻底的茫然,像是听不懂这句话的意思。

“我……强奸?”他重复了一遍,声音发颤,“抢劫?王、王某?她……她报的案?”

“手伸出来。”张川已经掏出了手铐。

孙某某没反抗,机械地伸出双手。金属卡扣合拢时发出清脆的“咔嗒”声,他哆嗦了一下,低头看着腕上的手铐,像是第一次看见这东西。

“我……我没……”他抬起头,想说什么,但对上张川的眼睛,又闭上了嘴。

刘强走过来。张川用对讲机喊协警过来骑上那辆蓝色电动车,其他人上车。回刑警队的路上,孙某某一直低着头,盯着自已铐在一起的手腕,一言不发。

审讯室在二楼最里面,没窗,只有一张桌子三把椅子,墙上贴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标语。张川让孙某某坐在审讯椅上,自已坐在对面,刘强准备好笔录纸。

“姓名。”

“孙某某。”

“年龄。”

“三十一。”

“职业。”

“装修公司业务员……”

常规信息问完,张川才切入正题:“今天早上八点前,你在哪里?做了什么?”

孙某某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在……在我租的房子里。我和王某,我们……我们住一个院,她住东屋,我住西屋。”

“什么关系?”

“就……邻居。”孙某某眼神躲闪,“平时互相帮个忙,她做饭多了会给我端一碗,我修个水管啥的也帮她……”

“只是邻居?”张川问得平静。

孙某某沉默了。他低着头,手铐在审讯椅的小桌板上轻轻磕碰。

“孙某某,”张川身体前倾,声音压低了些,“现在是刑警队在问你话。你最好想清楚——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漫长的沉默。审讯室里只有日光灯镇流器轻微的嗡嗡声。

“……我俩,”孙某某终于开口,声音沙哑,“我俩……搭伙过日子。”

张川没说话,等他继续。

“她男人前年工伤死了,厂里赔了点钱,她带着个五岁的闺女。我……我老婆跟人跑了,三年没音讯。”孙某某说得断断续续,“都是一个院的,看她不容易,我就帮衬点。后来……后来就住一块了。没领证,但院里邻居都知道。”

“今天早上为什么吵架?”

“因为……”孙某某喉结滚动,“因为那条项链。去年她过生日,我花了两千多块钱给她买的,金的。她今天早上突然说,说想卖了,给她闺女报个什么舞蹈班。我不让,我说那是我送你的,怎么能卖?她就骂我小气,说我根本不爱她,就是图她身子……”

“然后呢?”

“然后我俩越吵越凶,我一时气不过,从她脖子上把项链一把揪了下来就拿走了,孙某某抬起头,眼睛红了,“但我没强奸她啊!警察同志,我真没有!我都跟她睡一年多了,我强奸她干啥?至于抢劫……那项链本来就是我买的啊!”

张川看着他。孙某某的表情不像是装的——那种委屈、愤怒、还有被背叛的震惊,都太真实了。

“你们发生关系了吗?今天早上。”

“发生了,可她是自愿呀。”孙某某激动起来,“她怎么能这么说?!”

之后的审讯,孙某某一直坚持这个说法。他提供了一些细节:两人同居的具体时间,平时共同开销的记录,甚至还有几张合影照片——都存在他租屋的抽屉里。他说可以去取来当证据。

但张川知道,这些都没用。

王某的报案笔录里明确说了“强奸”,身体检查有痕迹,再加上那条被他“抢走”的项链,证据链就完整了。至于两人实际的关系?没有结婚证的“搭伙过日子”,法律上就是普通邻居。女方一口咬定是强奸,男方很难翻案。

两个小时的审讯结束后,张川先把孙某某带去看守所临时羁押。回到市局刘强跟上来,眉头紧皱:“川哥,我觉得……他可能没说谎。”

“我知道。”张川说。

“那这案子……”

“继续办。”张川走进办公室,拿起电话,“得去找王某再录一次口供。”

下午的询问在派出所进行。王某,二十八岁,个子不高,扎着马尾,说话时眼神飘忽。她坚称早上孙某某施暴,抢劫。

王某咬死了不松口。问急了,她就哭:“警察同志,你们是不是不信我?女人被欺负了,连你们警察都不信吗?”

这话很重。2002年,强奸案本来就难取证,警方如果表现出对受害人的怀疑,很容易被扣上“不作为”或“偏袒”的帽子。

从派出所出来时,天已经擦黑。刘强憋了一路,上车后才开口:“川哥,这明明就是情侣吵架,女的报复!”

“证据呢?”张川看着窗外渐暗的天色,“她说强奸,身体检查有轻微损伤——她说抢劫,项链确实在孙某手里,孙某某说项链是他买的,但发票呢?找不到了。他说两人同居,但没结婚证,邻居的证言也可以被解释成‘关系好’。”

刘强张了张嘴,没说话。

“这种案子,”张川点了根烟,“最后就看谁咬得死。”

后来的发展,正如张川预料。

装修公司的大姐作证说孙某某平时老实,但“私生活不清楚”。邻居们有的说两人是情侣,有的说“就是邻居,常来往”。

证据上,王某的指控虽然有漏洞,但勉强能形成闭环。孙某某的反驳缺乏实质证据。

检察院批捕了。

三个月后,法院一审判决:孙某某犯强奸罪、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宣判那天,张川去了法庭。孙某某被法警带下去时,回头看了他一眼。那眼神——不是恨,是空洞的,像被人抽走了魂。

走出法院,刘强闷闷地说:“川哥,这案子判得……憋屈。”

张川没说话。他抬头看着法院门口那枚巨大的国徽,在午后的阳光下闪着冷硬的光。

前世他还会愤愤不平,觉得法律有漏洞,觉得正义没伸张。现在他只是想,这就是现实。有些案子,真相不重要,重要的是谁的声音更大,谁更豁得出去。

而他,这一世,不想再为这种“憋屈”耗费心神。

手机响了,是母亲打来的:“小川,晚上回家吃饭不?你爸炖了羊肉。”

“回,”张川说,“一会儿就回去。”

挂掉电话,他拍了拍刘强的肩:“走吧,下班了。”

两人走向停车场。夕阳把影子拉得很长。

至于孙某某的七年?

他摇了摇头,拉开车门。

这一世,他只想顾好自已,和自已在乎的人。

车子驶入暮色,把法院那座庄严的建筑,远远抛在了身后。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