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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这秧鸡高脚,黑毛跑不,你把它追急了它干脆躲在石头缝隙、稻草多的地方,然后把屁股露到外面那是相当的好抓。而这咚鸡呢,虽然没秧鸡那么好抓,但是胜在肉多。小时候大家经常站在田埂听咚鸡咚、咚、咚的叫声,只要听到那附近就一定有咚鸡蛋,只要认真找那是肯定能吃得到。
以前,轩辕刚并不知道袁隆平是谁,在轩辕十四回来之前,也不过是以为一个普通的老人,可能是找儿来看病的,也就没怎么招待,可后来一听说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杂交水稻之父,轩辕刚就做不住了,总是想着怎么能补偿一下,今天上午到了稻田想起这么一出来,一想到秧鸡的美味,轩辕刚深为自己的主意喝彩。
“秧鸡肉我的乖乖,我怎么把这件事情给忘了今天收割机收割稻的时候我就见田里面到处在动,当时也没在意听爸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把这件事情给忘了。爸,你去给山庄里面的游客说说,看有没有人愿意抓秧鸡的,你就给游客说我们正在举办一个抓秧鸡的比赛,抓得多的我们酒店免去两天的住房费用,同时今晚酒店出钱搞个篝火晚会。地点-就在这稻田里面,我看剩下的那点稻多也就两个小时收割完事了,等稻收完我们就清理出一片地方来作为篝火晚会的现场。”
说起秧鸡那就不得不说起两道名菜,一道尖椒炒秧鸡,这道菜关键就是一个麻和一个辣,据说是闯关东时有人带过来的当地名菜,具体是什么地方的,那就不得而知了。用长尖椒和青花椒加蒜苗一起炒那秧鸡的肉是麻辣异常,吃起来口感无比的爽滑,肉质也十分的细腻,而且还不用吐骨头。如果再来两瓶冻冰的金士百啤酒,就舒服了。麻辣和着蒜香,鲜明的味道在舌头打着转,味蕾随着牙齿的嚼动通通的张开,一身汗水似珍珠一样往下滑落。再来一瓶冰啤酒,突然你又感觉到冰凉似乎要掩盖住火辣,舒服畅的感觉就如东北人的性格一样风风火火耿直敞亮。
别外一道红枣枸杞咚鸡汤,用好的红枣配枸杞,再加橙皮、老姜和着咚鸡肉用细火慢慢的炖、慢慢煨,过两个小时等老姜的味道和着鸡的香味慢慢从砂锅里面冒出来,那种鲜汤的滋味会让你喉咙下起伏,口水连连。
“真的那行我去通知他们,看参加的人多不”虽然时间不是很长,但是,轩辕刚如今已从地道的农民中脱身而出了,随着见过世面的增加,他的见识也越发的宽广起来,四季山庄开业后,主动找到轩辕十四,请缨当上了导游的角色,而且,干得还相当的来劲。轩辕十四还听母亲说,轩辕刚近正捧着导游的书,扬言要学点职业用语
听到儿赞成自己的意见,还提出了篝火晚会的建议,轩辕刚没等轩辕十四再说什么,就急急忙忙朝服务台跑去。大家中午吃饭后都准备睡午觉,这个时候是好通知的时候,晚点怕打扰别人午休,早点又怕人没到齐。
老黄昨天和自己小区的几个人是第一次到这里来,本来还不以为怎么样,可是一到了这儿,几人都不愿意离开了,本来打算看完这再到长白山走走,如今这长白山也不去了,干脆在这里住下了,用老黄的话来说,啥时候钱花没了,啥时候回去今天,老哥几个饭还没吃完就听见播音员在播送着山庄的活动,细细听来原来是抓秧鸡比赛。
老黄,正是黄静波的父亲,回去后的黄静波立马开始组建旅游的团队,在这之前,他将在四季山庄的所见所闻都和父亲说了,当时老黄也是不信,但是架不住儿的推荐,这约了几个老友过来一看,左右也是顺路,即便不是真的,到长白山溜达溜达也不错,可是现在,他们悲哀的发现,钱带少了
“老岳听见没抓秧鸡比赛哟要不要我们去试试”老黄意动,说道。能在这白住两天啊,别说两天了,多住一天都是莫大的享受,真要是能拿个第一,那可是赚大了
“老黄,你有这个意思老哥几个怎么看”老岳放下手里的筷,双眼盯着对面的老黄,又看看其他几人,然后微笑着说道。这比赛可很特别,只有打稻的时候能看到秧鸡,要是平时别说抓秧鸡比赛了,就连秧鸡的毛你也难见到一根。说起来自己还是当知青的时候见过这种东西,抓过这种东西,几十年没抓过、没吃过那种味道,真让人怀念啊。
“去,怎么不去那东西就是顾头不顾尾的傻冒,你说抓别动东西我还不敢,要是抓这东西那是我的拿手好戏。想当年山下乡的时候”想起了当年,老黄是一脸的“老相当年怎样怎样”。
“停、停、停,你说你当年,我们都听了无数遍了。老张,你们去不”老岳毫不客气的打断了老黄的自我吹嘘,问向了他人。
“呵呵,老黄都敢,我怎么不敢就是这太阳太大了点,正中午怕中暑,要知道,稻田那边正是夏阵,热的地方。”老张有点犹豫说道。
“没事,你没听人家播音员说吗稻要收割完还有一两个小时,有山泉水和酸梅汤可以解暑,而且这树那么多,在树下就当乘凉。我们只要找一个地儿坐下吹牛就可以了,等要收割完的时候,那是我们下手的时候,那会儿,也热不到哪去了。”老黄一口回答完老张的话,他现在可是非常的期待,即使自己这几个老友不去,他也要去看看。有种东西叫记忆,抓秧鸡就是重现自己的知青时代,其实抓不抓得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找回年轻时的那种感觉,那种美好的回忆。
轩辕十四听着广播微微一笑,没想到,父亲想事情还真周到,把预防中暑的事情都想进去了。
随着收割机的收割接近尾声,无数的游客站到了田埂。这个里面有第一听到秧鸡这个名词的,有知道却没见过这东西的,多是是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和五六十岁的老人。他们以前有段时间生活在农村,对这东西也是无比的熟悉,抓秧鸡抓的是记忆,抓的是童年的回忆。
“好家伙,你看那谷桩动得多。,看有咚鸡飞起来了呀不止一只有两只,好大估计有一斤多呀又飞起一只,这只还要肥,那翅膀好大”随着稻即将被收割完毕,田里秧鸡、咚鸡的踪影就不在难寻了,熟悉这两种鸡的人激动的就像一个解说员一样,不断的从他们嘴里冒出现在的境况。而且站在田埂的众游客也坐不住了,看这连续不断飞起的咚鸡,拿的拿泥巴就想打一只下来,连声在哪里大吼,好似要把飞天的咚鸡给吓死。
“这就是咚鸡哇,好多的咚鸡”大多的年轻游客并不认识咚鸡和秧鸡,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的热情,年轻人嘛,就是爱凑了热闹,何况,还有两天白住的待遇诱惑着他们呢,又怎能不动心呢
“今晚有咚鸡汤喝了”不用说,能喊出这话的,十足一个吃货
轩辕十四不急,手里掂着石,另一只手上则拿着一把弹弓,比起其他人,他可算得上是有所武装了,游走在田埂上,有一下没一下的,石呼啸而出,伴随着石的打出,总有一只飞起来的咚鸡又摔了回去,照这样下去,第一非他莫属了
只不过,轩辕十四并不在意这什么所谓的第一,自己夺去了这第一也没什么意义,倒降低了游客的兴趣,毕竟,这是在搞活动,他一个主办方跑去和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