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七十二章 潞王殿下把翰林揍得满地找牙!(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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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翊缪发誓,他不是自愿成为雄主,他压根没有什么雄心壮志,也没有什么作为大明皇室,必须要承担某种义务和责任的觉悟,他也不想出海就藩,第路蓝缕以启山林,成为大明宗室的表率和榜样。他认为雄心壮志、觉悟、表率和榜样这些品质,应该属于他那个比磨坊里的驴还要勤奋的皇兄,以及泡在书山里的皇叔朱载境。
他真的不想,他从小到大的梦想就是待在潞王府里醉生梦死,左手美人右手美酒,享乐至死。可是没办法,他那个不讲人情的亲哥,要求他成为这样的人,他便在潜移默化中逐渐成了这样的人。万历二十八年十月初二日,朱翊缪的金山号抵达了大明的密州港,皇帝派遣了太子、礼部尚书沉鲤、少宗伯高启愚、王士性前来迎接,而且还有十王城宗室三人,朱翊缪不认识这些宗室。
“都这么大了?”朱翊缪看到了朱常治,第一感觉就是像,和自己的皇兄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朱常治深深一拜,开口说道:“见过皇叔,皇叔天潢毓秀,帝室金枝,昔年扬帆万里,蹈溟渤若履康庄;九载开疆,化鲸波为通衢。金山树屏藩之峻,海疆定磐石之安。扬圣德于重洋,布王化于殊域。今者星槎返驾,云辇还京,实乃宗社之祥光,臣民之共庆。谨奉旨率百官,执礼郊迎,仰瞻威”
“停,打住一股子的贱儒味儿,那些个讲筵学士是不是让你背了好久?”朱翊缪一听这些话,越听越是不对味儿,立刻让太子打住,这些话都是对的,但叔父、侄子见面,说这些,显得太生分了。朱常治小的时候,喜欢缠着朱翊僇,因为父亲太忙,叔叔又有很多很多好玩的东西。
朱常治小的时候,朱翊缪逗他玩,弹他的小鸡鸡,弹哭了他,他嚎啕大哭,这一哭就把李太后给招来了,李太后气呼呼的找到了皇帝,让皇帝狠狠地揍了朱翊缪一顿。
“额,确实背了很久。”朱常治沉默了下,承认这一大段,背起来是有点困难的。
有些词不常用,比如溟渤,指的是黄海和渤海,泛指远洋,他不想背,他觉得叔叔不喜欢这些繁文耨节,但讲筵学士告诉他,要庄重。
事实上,朱常治是对的,他的叔叔确实不喜欢这些文绉绉的片汤话。
“等皇叔回京了,狠狠地揍他们一顿!”朱翊缪眼睛珠子一转,就是个坏主意,他可是大名鼎鼎的混世大魔王,这回京不干点出格的事儿,岂不是白挨了这么多年的骂。
“让太常寺的乐班都停了,吵死了,咱们叔侄说说话,走回京。”朱翊缪和亲哥一样,不喜欢俗礼,这些花里胡哨的俗礼,彰显不了亲亲之谊,只会让亲人更加生分。
反正大明开国皇帝是个乞丐农夫,讲这些干甚?就是讲这些,兖州孔府这些旧文化贵族也只会说,凤阳朱,暴发户。
“得了,走回京。”朱常治直接答应了下来,父亲说,潞王是亲叔叔,出门受了九年的罪,说什么就是什么。
“诶这就对了嘛。”朱翊缪一边走一边低声说道:“治儿啊,我给你带了好东西回来,嘿嘿,足足三百名万国美人,我跟你说,这可都是我精挑细选过的,个个都是貌若天仙,而且金山宫的嬷嬷,教的很好,懂规矩知礼数。”
“皇叔,我是太子!”朱常治乍一听,面色通红,这叔叔好不正经!
从海外回来,一开口就是万国美人。
朱常治一直以为皇叔当初喜欢万国美人,是一种自保的手段,毕竟他越混账,父亲的皇位就越稳定,扮丑也是一种自我保护,霍丞信和刘子龙就表演过扮丑,但现在朱常治发现了,根本不是,皇叔是真的喜欢万国美人。
“你呀,被那些蠢货给糊弄了,什么乱七八糟的礼法,他们那就是嫉妒!他们吃不到,所以也不让你吃,懂了吗?你被骗了!少年不知美人好啊。”朱翊缪十分遗撼,他是乐意分享好东西的,奈何这小子被忽悠瘸了。
“父皇宫里没有万国美人。”朱常治想了想,回答了这个问题。
“那是你爹不懂风情,哎,也不是不懂风情。”朱翊缪的神情有些惆怅,摇头说道:“没办法,我哥这是万事不由己,唯有如此。”
“这皇位砰的一声落在一个十岁孩子身上,能怎么办?他小时候可遭罪了,遇到糟心事,说不得、骂不得、做不得,只能自己躲到文华殿偏殿去,听嫂子弹琴。”
“啊?”朱常治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是一个十分伟岸的存在了,大臣们愈发的躬敬,尤其是这些年。
“不知道了吧?没办法,那时候国势危如累卵,没得选,只能自己生闷气。”朱翊缪没有讲的那么细致,没有必要,皇帝和大臣吵架,骂得大臣抬不起头的这些事儿,有损圣上英明。
他朱翊缪是被迫做了一个雄主,而他哥却完全不是被迫的,以江山社稷为己任,他哥做到了,而且做得很好。
朱翊缪和朱常治说着话,就到了密州车站,准备乘车回京,回京大约要三天时间,他在站台上,左右看看,略显有些失望。
朱翊缪一直到上车,才有些不确信的说道:“没有人要干掉我,给大哥一个教训吗?”
他以为这次回来,会有些危险,比如遭遇刺杀,警告一下大明皇帝,不要太过分,这都是老手段了,比如世宗皇帝八个儿子活了一个。
“疯了吗?”朱常治不解。
“我听说老四不是被人巫蛊咒杀,还被人用瘟衣下毒吗?没这回事儿吗?”朱翊缪眉头紧锁。“有。”朱常治立刻明白皇叔在说什么了,他立刻把当初的事儿,仔仔细细地对皇叔说了一遍,等待着皇叔的教导。
朱翊缪听完了整段,一直听到李如松率军前往绥远平叛,听说三娘子送了一万三千颗脑袋入京,脸色才好看了点儿。
“早该这么干!我哥就是太仁善了!”朱翊缪如此评价,他觉得他哥有点柔仁。
就该把危险扼杀在萌发的阶段,这绥远有反贼的事儿,这都多少年了,一直到老四差点出事,才动手,这不是柔仁是什么?
当然,这需要过程和时间,潘季驯在绥远以抚为主,这就是大筛选,到了万历二十六年,还罔顾一切变化对抗的死硬分子再杀,的确符合治国之道,这么做有利于国朝稳定。
但要是换了他,他早就大开杀戒了,绝不会等到万历二十六年。
“早该如此了吗?”朱常治若有所思。
“诶诶诶,你别学啊,你可是大明储君,你可不能学我这套办法,我这是在外面野惯了,不能学,不能学,作为君主,你得为天下计。”朱翊缪连连摆手,可不敢让太子跟着他学坏了。
大明和金山国不一样,金山国是开辟,用的还是秦法,遇事不决就杀人,那是金山国才能走的路,因为任何的危险,都有可能导致倾复,不需要任何的克制,金山国求的是生存下来。
但大明不一样,大明是已经延续了两百年,未来还要延续许久的国朝,求的是长治久安。
万历九年刚刚攻伐了俺答汗就大开杀戒,除了激化矛盾,把本来心向王化的边民赶到这些反贼的阵营之中,什么都做不到,只会让反贼越来越多。
位置不同,思考问题的方式完全不同。
“所以为了天下大计,就要克制,要隐忍,要妥协,要周全吗?”朱常治看向了窗外,火车已经在汽笛的长鸣中开拔,窗外的民舍出现而后消失,社稷之重这四个字,确实是有些重。
朱翊缪摇头说道:“也不完全是所有事都要克制,有些可以妥协,忍让,有些不能退半分半毫,这事儿还是让你爹教你,他擅长,我不擅长这些,我擅长闯祸。”
潞王修炼的是杀杀杀的杀字经,这套经法不适合大明腹地。
朱翊缪和朱常治说起了海外趣事,比如出海捕鱼,比如镇夷关连绵数年的战争,比如墨西哥总督佩托是个无赖,整天赖在金山城,不愿意回墨西哥,比如墨西哥银矿的反复争夺,比如新日运河营造等事儿。“在墨西哥的南部有一个野生的猴群,这只猴群超过了两百只,一般的猴群因为种种原因,超过五十只的都很少,这个两百只猴子的族群,让人感到意外,因为超过五十只,很容易因为内斗而分裂。”朱翊缪说起了他在墨西哥南部观察猴群的旧事。
他观察这两百只猴头,长达九年时间,从第一次武装巡游,他就注意到了这只猴群,猴群极其庞大,他离开后,就遣人去看,在金山国,他也没有别的娱乐。
猴群分为了西部和中部,隔河相望,在过去二十年时间里,两个地方的猴头可以说是互通有无,不存在任何的隔阂,经常能看到西部的猴子在中部梳毛查找食物等等。
一直到万历二十二年,猴群中一群老猴子相继病逝,而后是猴王病逝,在猴王和老猴子们离世后,分裂在缓慢中开始了。
朱翊缪派去的人发现,猴子们互相梳毛、嬉戏打闹的场面越来越少,直到万历二十四年,再没有猴子从树上跳跃,进入彼此的领地,泾渭分明了起来。
万历二十四年,成为了两个猴群。
西部的猴群,大约有八十三只,在万历二十五年开始了征讨,趁着夜色,趁着中部猴群熟睡的时候,展开突然袭击,而中部猴群,被袭击后,开始了反击。
这场混战持续了足足三年,在万历二十八年年中才落下了帷幕,以西部猴群落败不得不迁徙离开而告终。
在过去长达二十年的时间里,两个猴群是不分彼此、亲密无间的,只用了两年的时间,就变得陌生,又用了一年的时间,为争夺地盘开始打得你死我活,打了足足三年,最后两支猴群只剩下了不到五十只。“后来发现,那两年时间,它们变得陌生,是因为彼此之间没有了往来。”朱翊缪意味深长地说道:“大明就是那个中央猴群,而金山国就是那个西部猴群,我们现在不分彼此,我是皇兄的胞弟,皇兄对我有愧疚之心,对我多有补偿。”
“可是一旦不再往来,只要区区几年的时间,就会变得生分起来。”
这是朱翊缪回到大明的主要目的,谋求创建一套长效的回乡省亲机制,增加彼此的来往,进而不分彼此两支猴群从一个变成两个,和食物、配偶、水源、猴王之位等一切因素没有任何关系,那片领地,没有发生过什么巨大的改变,就是因为那些喜欢来回串门的老猴子和猴王病逝,又因为一条河隔着,彼此变得生分、陌生,最后同室操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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