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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8章 额滴,额滴,都丝额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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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蓝色的三件套西装,将他的身形勾勒得极为利落—,宽肩,窄腰,长腿,线条干净得像用刀裁出来的。

白色的法式衬衫袖口,各露出一枚简约的银色袖扣。领口那枚黑曜石领结,在暖黄的灯光下,深邃如夜空,与深蓝的西装形成一种内敛而丰富的层次感。

洪罗新看了片刻,微微颔首,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好看,精神。比那些穿花里胡哨礼服的新郎官,不知强了多少。”

李叙贤轻轻“哇”了一声,随即掩嘴笑。

金炳烈目光在李乐身上停留了两秒,尤其在那领结和袖扣上顿了顿,下意识挺了挺自已身上那套杰尼亚,忽然觉得肩膀那儿似乎有点紧。。

而马里奥,依旧抱着胳膊,围着李乐又转了一圈。这次,他的目光停在了李乐的圆寸脑袋上。

“李先生,”他开口,语气里带着一种专业人士面对“不可抗力”时的无奈,“您的……发型,是刻意为之吗?”

“嗯,”李乐摸了摸自已的圆寸,“怎么?”

马里奥沉默了两秒,那沉默里包含着对审美差异的尊重和对职业底线的坚守之间艰难的权衡。

“李先生,您的头型……很特别。圆寸,有力量感,很现代。但配这套西装,尤其是这样的颜色和剪裁,会显得……”他斟酌了一下用词,“过于刚硬,甚至有些……街头感。西装,尤其是定制西装,讲究的是整体平衡。”

“您的脸部线条本来就偏硬朗,身材也……健壮,这很好。但需要一些圆润的、精致的元素来调和,才能达到真正的效果....”

洪罗新听到这里,笑道:“马里奥先生,您有什么建议吗?总不能让他现在去接头发。”

马里奥又沉默了几秒,“把领结再换一款。”他让助手拿来另一款领结,同样是双层暗纹,但比刚才那款略宽,结体也更饱满,中间镶嵌的黑曜石换成了哑光的缟玛瑙,边缘用极细的金线勾勒出若隐若现的几何纹路。

重新系好,他又让李乐侧过身,调整了领结的倾斜角度,让它微微上扬,而不是水平。就这么一点改变,效果却截然不同。

领结本身的双层结构和暗纹,增添了几分古典的精致感,瞬间柔化了圆寸带来的“莽撞”气息,让整个人在挺拔利落之余,多了几分沉稳的书卷气,甚至……有一丝老派的倜傥。

马里奥再次退后,整体端详,像是画家在审视最后一笔。然后,他上前,将李乐左边袖口那颗袖扣,微微调整了十五度角。

“可以了。”

李乐站在穿衣镜前,左看右看,看不出什么门道。

在他看来,刚才和现在,区别无非就是领结换了一个,角度调了调。至于什么视觉重心、线条过渡,那是设计师的事,他只要别穿着像卖保险的就成。

经历了燕京、长安、麟州三场婚礼的洗礼,他对“新郎”这个角色已经产生了职业性的倦怠,觉得自已就是个穿着不同戏服、在同一个剧本里反复走位的人形立牌。

行吧,随他们折腾去。反正,自已就是个背景板。

“很好。”洪罗新对马里奥笑道,“罗西先生,还是您眼光准。”

马里奥微微颔首,矜持地:“是李先生的身材保持得好,衣服只是衬托。”

李乐心想,刚才谁怕我身材走样委屈了衣服来着?

这时,另一间房门开了。先出来的是两位女助手,然后,大小姐走了出来。

客厅里瞬间安静了。

所有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被她攫取。

她只是将长发在脑后松松挽了个髻,用一枚简单的珍珠发卡固定,几缕碎发随意落在颊边和颈侧。

脸上脂粉未施,只涂了一点润唇膏。可就是这样极素净的一张脸,却让身上那袭婚纱,焕发出一种惊人的、近乎圣洁的光芒。

这是华伦天奴的定制大拖尾婚纱。

上身是精致的蕾丝,V领设计,但并不低,恰好在锁骨下方形成一个优美的弧度,蕾丝上手工镶嵌着细密的、晶莹的碎钻,像清晨草叶上的露珠,随着呼吸,微微闪烁。

袖子是透明的薄纱,喇叭袖口,在手腕处收紧,衬得手臂纤长。

腰线收得极高,几乎就在胸线之下,用一圈纤细的珍珠和钻石勾勒出盈盈一握的弧度。

从腰部以下,厚重的象牙白缎面如瀑布般倾泻而下,光滑,润泽,流动着象牙般温润。裙摆极大,在身后展开长达三米的拖尾,铺陈在浅金色的地毯上,像一片凝固的月光,又像一朵盛放到极致的玫瑰花。

拖尾的边缘,用同色系的丝线绣着极其繁复的卷草纹,针脚细密得几乎看不见,只在光线变换时,才泛起一层极淡的珠光。

面纱是朱丽叶帽式的,像一顶薄纱制成的小帽,轻轻覆在发顶,边缘垂落几缕轻柔的薄纱,若有若无地遮挡着眉眼,平添几分朦胧的神秘。

没有戴头冠,没有任何繁复的首饰。

长发只是简单地盘起,用几枚珍珠发卡固定,露出修长的脖颈和精致的锁骨。

耳朵上是一对小小的、水滴形的珍珠耳坠,手腕上什么也没戴,唯一的装饰,是左手无名指上那枚鸽子血红宝石戒指,李乐送的那枚。

她就站在那里,身后是长长的拖尾,头顶是柔和的灯光,面纱后的眼睛,正看着他。

脸上只是平静,却与婚纱那磅礴的、仪式性的华丽形成了奇异的张力,让她整个人散发出一种脆弱又坚定、易碎又永恒的美。

那一刻,李乐觉得,这间屋子里所有的光,都汇聚到了她身上。

他见过她穿凤冠霞帔的样子。

那个被红绸、金线、喧天锣鼓充斥的庭院里,她穿着云锦的凤冠霞帔。

大红的底色,金线绣出的龙凤呈祥、牡丹芙蓉,层层叠叠,绚烂到极致。

头上是沉甸甸的点翠凤冠,珠串在额前摇晃,身上是宽袍大袖,蔽膝、玉带、霞帔……每一样,都承载着千年礼制的重量,每一条纹样,都诉说着“礼成于饰,情寄于章”。

那是端庄的,华贵的,将个人深深嵌入家族与传统叙事的盛大仪式。

她在那身装扮里,是李家新妇,是宗族血脉延续的一环,美得庄重,美得让人屏息,却也美得有距离。

而眼前,这袭象牙白的婚纱,却是另一种语言。

它剥离了宗族的符号,卸下了礼制的重负,只纯粹地赞美着穿着者本身,她的身体曲线,她的女儿情怀,她对爱情与婚姻那极致的、个人化的浪漫想象。

蕾丝是温柔的禁锢,缎面是流淌的月光,拖尾是梦想的延伸。它不诉说家族的绵延,只见证“我”愿意与“你”结合的这一瞬间的神圣。

它是西式的,现代的,将婚姻从社会契约层面抽离出来,镀上一层宗教性与私人性的辉光。

一种美,植根于土地、宗族与亘古的礼,另一种美,翱翔于个人、爱情与瞬间的永恒。

李乐忽然有些恍惚。他想,这大概便是文明的差异,审美的分殊。并无高下,只是路径不同。

可穿这两身衣服的,是同一个人。

这让他心里升起一种奇异的感动,她以如此截然不同的面貌,走向他,两次。

一次是向古老东方的礼法致意,一次是对现代西式的浪漫投降。

而他,何其有幸,能同时拥有这两份,同样厚重的托付。

他目光微抬,瞥见洪罗新。静静站在一旁,看着女儿,眼里是毫不掩饰的骄傲、欣慰,还有一丝……比较之后的满足?像是在说:看,我女儿穿西式婚纱,也这般惊艳。

李乐心里一动,不对。这场景,这眼神......怎么跟曾敏看大小姐穿凤冠霞帔时的眼神,一模一样?

这两边的妈,不会是在暗自较劲吧?

一边是凤冠霞帔,云锦妆花,麟州老宅,三百年门楣。一边是华伦天奴大拖尾,尽显奢华。

一个讲的是“礼”,一个讲的是“美”。一个要的是“庄重”,一个要的是“惊艳”。

一个说,看,这是我家的媳妇,穿得起这样的嫁衣,担得起这样的门楣。

一个说,看,这是我的女儿,值得这样的婚纱,配得上这样的爱情。

李乐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可转念一想,不对,这两套嫁衣.....可都是自已掏的钱。

额滴,都四额滴!!

凤冠霞帔那套,云锦、妆花、织金、手工刺绣,从料子到工费,加上那顶三龙二凤冠,华伦天奴这套手工定制婚纱,还有洪都和身上这套布里奥尼的西装,加起来......嘶~~~~

小李秃子心,忽然抽抽了一下。

那点文艺的感慨瞬间被现实的肉疼取代。这够在燕京三环内买多少平米?够给实验室添几台最新型号的透射电镜?够在刚果金那鸟不拉屎的钴矿旁边修几公里的砂石路?

他深吸一口气,努力把那股肉疼压下去。

目光再落到大小姐脸上,她正微微侧头,听着身旁女助手小声说着什么,嘴角是压不住的、小小的、心愿得逞般的笑意,眼睛亮晶晶的,盛着光。

那笑容,是他在前三场婚礼上从未见过的,不是端庄,不是矜持,不是应当如此的得体,而是一种纯粹到近乎孩子气的、心愿得逞之后的、毫不掩饰的快乐。

蒜鸟,蒜鸟。

媳妇儿满意,是老李家最大的准则。钱没了可以再挣,媳妇儿一辈子就穿这么一次婚纱,不对,她穿过凤冠霞帔,穿过红金礼裙,穿过香槟色礼服,这是第四次了。

行吧,行吧。

挣钱为啥?不就是图个身边人能这样笑么?大不了,和崔泰元那合作协议里,再想法子,多抠零点几个百分点出来。羊毛出在羊身上,不,是出在未来的隔膜专用料和聚酯切片上。

想到有崔三少买单,李乐心情又舒展起来,好看,嘿,真好看。

洪罗新走过来,伸手轻轻抚了抚婚纱的缎面,“腰这里,似乎还可以再收一点点?还有袖长……”

边上,华伦天奴派来的服装师忙记录下来。

大小姐从镜子里看向李乐,两人的目光在镜中相遇。她眨了眨眼,那眼神里有询问,有期待,还有一点点“你快说点什么”的催促。

李乐清了清嗓子,终于开口,“好看。”

两个字。朴实无华。没有任何修辞。

大小姐嘴角的弧度,又深了一分。

又试了几处细节,调整了腰线的高度、拖尾的弧度、面纱的固定方式,大小姐和李乐才换下礼服。马里奥带着助手,将需要修改的衣物仔细打包,告辞离开。

洪罗新看看表,说:“都饿了吧?下楼,先吃饭。”

饭至中途,有酒店的工作人员轻轻敲门进来,附在洪罗新耳边低语几句。洪罗新点点头,对众人道,“牧师到了,在宴会厅等着。我们过去吧,走一遍流程,免得后天手忙脚乱。”

一行人便起身,又回到二楼宴会厅。

牧师六十岁上下,头发花白,穿着熨帖的黑色牧师服,戴着眼镜,神情温和,见到两人笑着打招呼。

“这位是孙成勋牧师,从狎鸥亭教堂请来的。”洪罗新介绍道,“孙牧师主持过很多婚礼,很有经验,还是,是你们小舅妈的表弟。”

李乐听着,眨了眨眼,啧啧啧,这也肥水不流外人田?还有,自已这老丈母娘不是信佛么?可一想,倒也是,都穿婚纱了,到什么山唱什么歌。

孙牧师微笑着与众人握手,“很荣幸能为你们主持婚礼。我们今天简单走一遍流程,主要是熟悉一下位置、顺序,以及音乐起止的点。不必紧张,就像排练一样。”

宴会厅里,工作人员还在做最后的调试。那S形LED通道已经关闭了特效,只是普通的地板。

鲜花拱门处的花材堆在一旁,尚未布置。但整体的灯光、音响已经就位。

孙牧师站到拱门下略高的仪式台位置,示意李乐和大小姐过去。

“我们先从入场开始。”牧师示意李叙贤,“这位是伴娘吧?请你到时候站在这里。”他指了指通道入口的侧方,“新郎先从侧门进来,站在我左手边。”他指向仪式台一侧。“然后,音乐转换,新娘在父亲的陪伴下,从大门入场,沿着通道,慢慢走到这里。”他划出一条虚拟的路线,“父亲将女儿的手,交到新郎手中,然后退到一旁观礼席。明白吗?”

李乐和大小姐点头。金炳烈在一旁笑道:“我今天就客串一下岳父大人了。”

“那么,我们试一次。”牧师对控制台方向做了个手势。

音乐响起,不是什么《婚礼进行曲》,而是一首韩语歌,李乐跟着大小姐一起听过,是后来那个机智医生里演李翊晙的那位唱的“aloha”。

前奏一过去,李乐按照婚庆公司工作人员的指示,从侧门走进来,穿过几桌空着的圆桌,走到仪式台左侧站定。他转过身,面向通道入口。

大门处,金炳烈曲起手臂。大小姐轻轻挽住,两人对视一眼,都笑了笑。

音乐声中,迈步,踏上通道,缓缓向前。

金炳烈走得很稳,脸上带着“一个老父亲”应有的、庄重而不舍的表情。

大小姐微微垂着眼,嘴角却抿着一丝笑,脚步轻盈。

李乐站在那儿,看着他们走近。阳光从侧面高窗斜射进来,在地板上投下长长的光影。

这一幕,明明是排练,明明金炳烈是“客串”,明明大小姐穿着简单的连衣裙,可当音乐流淌,当两人缓步而行,当光影勾勒出他们并肩的轮廓……某种仪式感,还是悄无声息地弥漫开来。

短短十几米,走了仿佛很久。

终于,他们在李乐面前站定。

金炳烈转向李乐,脸上的表情变得严肃,他伸出手,握住大小姐的手,又握住李乐的手,将两只手叠在一起,用力按了按,然后松开,退后一步,站到观礼席的位置。

两人拉着手,走到拱门下,牧师示意李乐站在他的左侧,大小姐站在右侧。

“我会先致开场词,然后询问在座宾客是否有异议,当然,这只是流程,不会真的有人反对。”牧师笑了笑,“然后,我会问新郎。”

他转向李乐,神情认真了些,“李先生,无论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直到死亡将你们分开?”

这套词,从西方到东方,从教堂到酒店,从十九世纪到二十一世纪,翻来覆去就这么几句。可就是这么几句被念了无数遍、听了无数遍的话,此刻从一个素不相识的牧师嘴里说出来,竟还是让他心里微微动了一下。

宴会厅里很安静,只有音乐若有若无的背景音。

洪罗新、李叙贤、牧师、助理、甚至远处几个探头探脑的工作人员,都看着他们。

“我愿意。”

牧师点点头,转向大小姐,同样问了一遍。

大小姐没有立刻回答。她看着李乐,看了好几秒,看得李乐都有些纳闷了,她才轻轻吸了口气,嘴角弯起一个温柔的、确定的弧度。

“我愿意。”她说,三个字,像小石子投入平静湖面,在李乐心里漾开一圈圈细微的、持续的涟漪。

“请交换戒指。”牧师示意。

李叙贤从旁边走上前,手里捧着两个啥也没有的戒枕。她努力做出庄重的表情,可眼里还是闪着促狭的光,将戒枕分别递到两人面前。

李乐和大小姐各自做了个虚戴的动作。

“现在,新郎可以亲吻你的新娘了。”牧师微笑着宣布。

李乐凑过去,在大小姐唇上,轻轻印了一下。一触即分。大小姐的脸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泛起一层薄红。

“很好。”牧师笑道,“流程就是这样,很简单。后天的正式仪式,我会多说一些祝词,也会带领你们和宾客做简短的祷告。音乐起止的点,我们和控台再最后核对一遍就行。”

他顿了顿,看向两人:“那么,祝福你们。愿主赐福你们的婚姻。”

“谢谢。”两人一起说道。

排练结束。音乐停下。那种笼罩在空气中的、微妙的仪式感,如潮水般退去。

李叙贤也跑过来,挽住大姐的胳膊,“大姐,你刚才说‘我愿意’的时候,声音真好听!”

大小姐笑着拍了她一下,脸还有点红。

李乐则下意识地,目光扫向观礼席。

洪罗新还坐在那里,没有立刻起身。她微微侧着头,望着仪式台的方向,望着那空空如也的鲜花拱门,望着那S形的通道,目光有些空茫,仿佛还沉浸在刚才那短短的仪式里。

然后,李乐看见,她抬起手,用指尖,极快地、不经意地,在眼角擦了一下。

李乐默默转开视线。心里那点因为“又走一遍形式”而产生的疲沓,忽然就没了。

虽然这只是彩排。牧师是假的,戒指是暂时取下来的,连那句“我愿意”都说给了空气听。可洪罗新还是哭了。

她哭的不是这场彩排,是女儿真的要嫁人了。

是从此以后,那个在她怀里长大、从蹒跚学步到亭亭玉立的女儿,要成为另一个人的妻子,两个孩子的母亲,另一个家庭的一员。

是纵使千般不舍、万般牵挂,她也只能放手,只能祝福,只能站在台下,看着女儿走向另一个男人的人生。

李乐想起麟州那场,拜堂时曾敏的眼神。那眼神里,有欣慰,有骄傲,也有一丝极淡的、几乎不可察的怅惘。

那是看着儿子长大成人、娶妻生子的母亲,在欢喜之余,对逝去时光的无声叹息。

两个妈,两种泪。

一个为女儿流,一个为儿子流。一个是不舍,一个是欣慰。一个是放手,一个是传承。

“好了,今天就到这儿吧。”洪罗新站起身,声音如常,脸上带着笑。

一行人出了宴会厅。

李乐和大小姐并肩走着,谁也没说话。直到进了电梯,轿厢里只有他们两人。

“累了?”李乐问。

“有点。”大小姐靠过来,额头抵在他肩头,“但心里……挺踏实的。”

“踏实什么?”

“不知道。就是……觉得,这样一步一步,往前走,挺好的。”她声音闷闷的,带着点鼻音。

李乐伸手,揽住她的肩,轻轻拍了拍。

电梯下行,数字跳动。光滑的轿厢壁映出两人依偎的身影。

“刚才……”大小姐忽然抬头,眼睛在电梯顶灯下亮晶晶的,“你说‘我愿意’的时候,是不是磕巴了一下?”

“有吗?没有吧。”李乐矢口否认。

“就有。我听见了。”

“你听错了。我是被牧师的口音带偏了,在琢磨他那个无论的发音。”

“狡辩。”

“实话。”

“李乐。”

“嗯?”

“我也愿意。”她飞快地、小声地说了一句,然后把脸重新埋进他肩窝。

走到门口时,李乐回头看了一眼。

后天的这个时候,这里会坐满宾客。会有音乐,会有掌声,会有祝福。

洪罗新会坐在台下,再次流泪,不是彩排,是真的。

而他会站在那里,等着她,穿着那件大拖尾婚纱,手捧鲜花,一步一步,走过那道铺满光的河流,走到他面前。

然后,牧师会问,“你愿意吗?”

他会说,“我如何能不愿意。”

这一次,是说给她听,说给在场的每一个人听,说给头顶的天、脚下的地、以及所有看得见看不见的、祝福他们的神灵听。

他愿意。

一直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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