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大国改革(三)(2/2)
此时的明国,空有大国的疆域,却无匹配的实力:钢铁产量不足虞国的二十分之一,连维持边防的军饷都需依赖南洋贸易的税收。朱祁钧在登基大典上的誓词只有一句:“不复旧貌,更建新国。”
与越国的君主立宪、宁国的内阁过渡不同,明国的改革从一开始就带着“重建”的底色。明国作为封建主义根基最深厚的大国,直接照搬虞国的社会主义或越国的资本主义,只会引发剧烈动荡。
他的策略是“在封建框架内注入新内核”,保留皇室的绝对权威与宗法制度的表面形式,却在经济、教育、军事等实际领域植入工业化时代的运行逻辑。
改革的第一步是重构工业体系。明国的手工业基础雄厚,但缺乏系统性的工业布局,铁匠铺、纺织坊多为家庭作坊式经营,无法形成规模效应。
朱祁钧借鉴虞国的国营企业制度,颁布《明国工业振兴法》,规定:凡涉及钢铁、机械、军工等战略产业,必须由国家主导建立“产业联合体”,整合分散的手工作坊,统一配备水力动力设备与技术工人。
他成立“工业统筹委员会”,亲自担任委员长,下设钢铁、机械、纺织三个专项小组,每组由三名技术专家、两名财政官员与一名军方代表组成。委员会的首要任务是在松京(上海)、中京(长沙)、广京(广州)三地建立大型国营钢铁厂,采用虞国的高炉冶炼技术,目标是三年内将钢铁产量提升至虞国的一成。
为解决技术缺口,朱祁钧借助大明联邦,从各国聘请工程师,待遇是国内同级官员的三倍,并允许他们保留母国国籍。
国营与私营的边界划分,体现了朱祁钧的务实。他规定:战略产业由国家全资控股,生产计划直接纳入皇室统筹;轻工业允许私营资本参与,但需加入“产业联合体”,接受统一的质量标准与价格指导。
以纺织业为例,明国原有大小作坊3000余家,改革后整合为12个联合体,每个联合体设国营核心厂与私营卫星厂,核心厂负责研发与设备升级,配套厂专注生产,产品由国家统一收购后外销。这种模式既保留了私营的灵活性,又实现了规模效应。
教育改革则服务于工业需求,朱祁钧废除了传统科举中的“八股取士”,保留“经史”科目但降低分值,新增“算学”“格物”“工艺”三科,其中算学占比达30%。
他在松京设立“明国工业大学”,课程设置完全对标虞国的坤泽大学工学院,聘请各国退休教授担任顾问,首批招生500人,全部免除学费,毕业后需在国营企业服务五年。
地方层面,朱祁钧下令每县至少设立一所“新式学堂”,要求学堂必须配备“工艺教室”,教授学生基础的机械原理与工具使用。
为确保落实,他将学堂建设纳入地方官的考核指标,凡三年内未达标的知县,直接调任偏远地区。这种强制推广,让明国的识字率在五年内从15%提升至28%,其中掌握基础工业知识的劳动力达12万人,为工业体系提供了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