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8章 双线突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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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航八百公里,百公里加速二点五秒,最高时速三百二十公里。售价十五万美元。”
台下掌声雷动,闪光灯亮成一片。
林志远按下遥控器,车门向上旋开,露出碳纤维内饰和一块贯穿整个仪表盘的大尺寸屏幕。他坐进驾驶座,轻轻按下启动键。没有发动机的轰鸣,只有电流细微的嗡鸣声,像某种活物的呼吸。
“这是兰芳制造的汽车。不是仿制,不是代工,是完完全全的自主设计、自主研发、自主生产。”
十月,兰花-1开始接受全球预订。第一天,订单就突破了一万辆。大部分来自北方大国、欧洲和中东地区。
某知名电动车企业的CEO在社交平台上发文:“续航八百公里?二点五秒破百?数字很漂亮,但现实很残酷。我们法庭上见。”
一周后,该企业正式起诉兰芳汽车“窃取电池技术”,指控兰芳汽车挖走了其电池团队的核心工程师,并带走了关键技术。
兰芳汽车立即反诉,指控对方“恶意竞争”和“商业诽谤”。双方律师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媒体将这场纠纷炒得沸沸扬扬。
林志远打电话给陈启:“总理事,对方的起诉没有实质证据。但他们就是想拖,拖到我们错过市场窗口。”
陈启问:“如果和解,条件是什么?”
林志远说:“交叉授权。我们授权他们使用我们的电池管理技术,他们授权我们使用他们的电机技术。双赢。”
陈启沉默了片刻:“那就和解。”
十一月,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对方撤销起诉,兰芳汽车撤销反诉。双方签署交叉授权协议,共享部分技术专利。
对方的CEO在社交平台上发文:“兰芳汽车是一家值得尊敬的公司。期待未来的合作。”
林志远回应:“竞争不是战争,是进步的动力。感谢贵方的尊重。”
和解的消息传出后,兰芳汽车的股价应声上涨。
十二月,兰芳汽车在东南亚市场的季度销量首次超过某东瀛老牌车企,成为区域第一。
这个消息在东瀛国内引起了不小的震动。该车企的社长发表声明:“兰芳汽车的成功,值得整个东瀛汽车行业反思。”
在曼谷车展上,一位泰国消费者当场预订了一辆兰花-1,面对记者的镜头,他说:“以前买东瀛车,因为便宜、耐用。现在买兰芳车,因为它是电动的、科技的、属于未来的。”
十二月十五日,欧洲某汽车工业强国,一家老牌汽车集团总部。
该集团CEO坐在办公室里,面前放着一份关于兰芳汽车的详细分析报告。报告显示,兰花-1的电池技术比该集团领先至少两代,而成本却低了百分之三十。
他拿起电话,拨通了兰芳汽车CEO林志远的号码。
“林先生,我们想和兰芳合作。”
林志远问:“怎么合作?”
对方说:“合资建厂。兰芳出技术,我们出渠道和市场经验,面向欧洲市场生产新一代电动车。这是双赢。”
林志远说:“我需要和董事会商量。”
他放下电话,走到窗前。兰芳市的灯火在夜色中闪烁,港口方向灯火通明,远处隐约传来货轮的汽笛声。他想起了父亲林文正——那个从遥远城市逃难而来的机械工程师,那个在雨林边缘建起兰芳第一座工厂的人。
窗外的夜色中,这座城市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每一步,都刻着像他父亲那样的开拓者的名字。而现在,轮到他这一代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