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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4章 四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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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法制部门单设法制处(或科),负责案件审核、执法监督、普法教育、与检法机关协调等,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方案强调,机构设置不必求全,但求实用,鼓励各局在总编制不增或微调的前提下,通过内部调剂、职能整合、人员培训转岗等方式,充实新设或加强的部门。

方案还特别指出,所有新设机构,尤其是业务支队,必须明确其与局办公室、政治部、警务保障处的协同关系,建立高效的合成作战和警务运行机制。

方案对实施步骤做了精心安排,分为筹备启动、组织实施、试运行、评估完善四个阶段。

成立强有力的试点工作指导组,韩东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全程指导、协调、督促。

1983年3月,试点实施方案经部党组批准,正式下发,四个试点单位的筹备工作紧锣密鼓地展开。

韩东带领指导组,与试点公安处领导班子进行深入沟通,统一思想,细化方案。

每个试点局都面临着独特的挑战和机遇。

京城,首都,政治中心,警卫、反恐、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压倒一切,治安管理要求极高。

京城铁路公安处的升格,必须在确保绝对安全、万无一失的前提下进行。

其内部机构设置,强化了警卫、人员保卫、反恐防暴、情报研判等职能,治安管理也更侧重于大型枢纽车站的精细化管理,人员素质要求高,改革必须稳之又稳。

沪,经济中心,开放前沿,客流量巨大,新型经济犯罪、流窜犯罪、走私活动活跃。

沪城铁路公安处的改革,侧重于刑事侦查的专业化分工,采用了分设刑侦支队和经侦支队,技术侦查力量的加强。

以及与国际大都市地位相匹配的应急指挥和警务合作机制建设,与地方公安机关、海关、工商的协调任务繁重。

粤省,改革开放试验田,毗邻港澳,走私、跨境犯罪、非法出入境问题突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压力巨大。

铁路公安处的重点在于强化口岸车站和列车的查缉管控,建立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提升打击跨境犯罪和新型经济犯罪的能力,其技术侦查和涉外警务协调职能得到加强。

辽省,重工业基地,铁路网密集,货运量大,内部单位多,货盗、破坏铁路设施等传统犯罪问题依然突出,同时也要应对社会转型期的各类治安问题。

铁路公安处的改革,在加强刑侦打击力量的同时,格外重视内部单位保卫和沿线治安防控,探索适应大型国企和重载货运特点的警务模式。

韩东在指导中反复强调:“试点不是让你们变成一模一样,部里的方案是‘菜谱’,提供食材和基本做法。

但最终炒出什么菜,咸淡如何,要靠你们自己根据‘口味’来把握,目标是做出既符合标准,又风味独特的佳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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