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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七十四章 潞王回京三两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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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翊缪已经做好了挨骂的准备,他干了什么他很清楚,天有好生之德,他制造了多少杀孽,就得挨多少骂,但回京后,这些个御史言官,一句屁都不敢放,就是不敢,不是不想。

第二天清晨,皇帝照例去了北大营操阅军马,潞王也随扈左右,潞王觉得皇帝年纪大了,他还年轻,就把昨日戏言当了真,非要跟皇帝角力。

“哥哥哥,疼疼疼,松手松手。”朱翊缪被一个过肩摔扔在了地上,摔得七荤八素,还没回过神,双手就被皇帝反锁在了身后,这么一拉,他感觉整条骼膊都不是自己的了!

“啧啧,连哥都喊出来了?”朱翊钧膝盖顶着潞王的背,大声问道:“服不服!”

“服服服!”朱翊嫪赶忙回答,再不回答,他怀疑会被亲哥卸掉一对骼膊。

“你懈迨了。”朱翊钧这才松手,把朱翊缪拉了起来,十分郑重地说道:“你在金山国,朕护不了你太多,不要太懈迨,否则几个宫婢就能把你制服了。”

如果朱翊缪维持训练强度,朱翊钧应该不是对手才是,但朱翊缪在金山国,没人管着,就有些懈迨,这角力主要就是拼力气,朱翊缪这力气,显然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应付了事。

“忙啊。”朱翊缪眼睛珠子一转,狡辩了一句。

“还是不服,再来。”朱翊钧活动了下手脚。

骆思恭在旁边看着就是一直笑,陛下年纪渐长,但从未松懈过,这武功,一看天赋,二看毅力,朱翊缪的毅力不如皇帝。

一个小黄门急匆匆的走了进来,在李佑恭耳边耳语了两声,李佑恭面色一变,走到了陛下身边,低声说道:“陛下,张大伴,走了。”

朱翊钧听闻,面色一变,放开了潞王,有些失神的说道:“下旨官葬吧。”

“臣领旨。”李佑恭再拜,让一起陪练的参将、校尉、庶弁将们离开,把校场留给了陛下。故人好似风中落叶,陆续凋零。

朱翊钧有的时候想不通,为何这些大臣,走的时候都是如此的豁达,了无心愿,而他作为送行的皇帝,每次都无法释怀,张宏七十三,是喜丧了,而且没有经历太多的痛苦。

“节哀。”朱翊缪站在了皇兄的身边,一起看着窗外的落叶,在秋风中打着旋飘向远方。

密云县有一个营庄,名叫五里坨营庄,营庄不大,一共有六百户,每十户为一甲,设有甲首一人,每十甲设有里长一人,这六百户有五个里长,有畸零户四户,五里设有里首,里首为京营退役军兵。甲首、里长、里首,共同负责赋役征发、户管、治安,五里坨另有账房先生一人,义勇团练二十五人,每里出五个壮丁充当民兵,主要负责驱逐野兽、押运货物和护送孩子上学。

“丁铃铃。”一阵清脆的铜铃声响起,一老翁架着驴车,甩着鞭子,从山间小道拐上了硬化过的大路,老翁身后还有三架驴车,驴车上有半大孩童三十馀人,这都是要到古北口上学的孩子。

“吁!”老翁停下了驴车,眉头紧蹙的看着前方,数架马车停在了路边,还有数十名壮汉站在旁边,老翁早年从军,这些壮汉身上有杀伐之气,每个人手上都沾着血。

看起来倒不象是草原的马匪,草原马匪他化成灰都能认得出来。

大路很宽,但壮汉们拦在了这里,就没法往前走了。

一个锦衣中年男子,迈着四方步走到了老翁面前,笑着问道:“敢请问老丈,从何而来,去往何处?不才自山东蓬莱而来,出自蓬莱黄氏,做那海带生意的。”

“你不是做生意的。”老翁面露警剔,仔细打量了一番,越发感觉怪异的说道:“瞧着倒象是种田的。老翁觉得能在这里见到皇帝,真的非常神奇。

他是一步步确认贵人身份的,贵人这一身的锦衣,耕一辈子田都赚不出来,那是云锦,这东西有价无市,就这一身衣服,能把五里坨的田全部买下。

把三千亩地穿在身上的农夫,就很奇怪,因为贵人手上的老茧,怎么看都是种地的茧子。

答案呼之欲出,除了圣明天子之外,他就没听说过有贵人,会亲自下地干活。

而且,那些个贵人对乡下人什么嘴脸,老翁走南闯北几十年,岂能不知,关键是,他在京营致仕,见过陛下本人,而且不止一次,只是时间长了,他有点不太肯定而已。

这蓬莱黄氏贵公子,他真的认识。

朱翊钧沉默了下说道:“老丈好眼力,我是打算问路,前往古北口去。”

朱翊钧每次微服私访都能被人直接认出,这老丈也是一眼看穿他压根不是做生意的,而是种田的。“我自五里坨而来,送学子到古北口镇就学,贵人有何贵干?”老翁当然不会戳破皇帝的谎话,如实回答道。

“我和舍弟正打算前往五里坨,是这条路的话,我们就继续往前走了。”朱翊钧转过头说道:“陈末,让人把路让开,不要眈误孩子们上学。”

“是。”陈末立刻搭腔,指挥着车队让开了道路。

老翁怕村里人不知轻重,冲撞了圣驾,下了驴车,把鞭子交给了一起来的义勇团练,让他们送孩子过去,而老翁亲自接待贵人。

驴车是排子车,是北方一种非常常见的农具。

朱翊钧一直盯着驴车上的孩子看,他看的很仔细,孩子有男有女,小的只有四五岁,大的有十三四岁,都穿着袄,还穿着棉鞋,虽然在寒风之下,小脸有点红,但都瞪着大大的眼睛,好奇看着这队华丽的马车,热切的讨论着。

有鞋穿,面色红润而非面带菜色,还有学上,这已经是朱翊钧在万历维新之前,想都不敢想的场面了。“老人家早年从军?”朱翊钧等驴车走过后,就注意到了老人家的步伐,疑惑地问道。

“陛下,臣在京营做了七年的锐卒,振武团营第七步营第三局正兵队邱少正拜见陛下,臣是万历十三年退役的。”老翁见村里人都走了,赶紧见礼,直接点破了皇帝的伪装。

显然,皇帝微服私访不想惊动太多人,但这既然知道了,就必须要行礼了,否则就是大逆之罪。朱翊缪闻言大乐:“哈哈哈,哥,我就说装也没用,京营锐卒履任乡野,这可是万历九年就定好的规矩,你看看,被认出来了吧!”

“潞王殿下千岁金安,臣也见过潞王殿下,不过那时候潞王殿下都在被陛下揍。”邱少正听闻,他也认出了潞王,在京营的时候,看潞王挨揍,可是为数不多的乐趣之一。

“哈哈哈!”这次换朱翊钧长笑了。

“潞王刚回来,就被咱又揍了一顿,他还想欺负咱老无力,嘿嘿。”朱翊钧对着邱少正说起了潞王还在挨揍这件事。

潞王很皮实,小时候挨了揍,仍然满京营的跑,差点把炮给打响了,吓了参将、把总们一大跳。邱少正现年五十二岁,他三十七岁从京营退役,是因为负伤,左手用不上太大的力气,平日里干点活儿还没事儿,但上战场厮杀,万万不能,他在古北口镇任吏员,同样也是五里坨义勇团练的队正。朱翊钧和邱少正聊了起来,他很擅长和军兵打交道,没有什么隔阂,从京营出来的军兵,其实也不怕皇帝,说话颇为随性。

朱翊缪在皇兄身后慢慢走着,听着二人的交谈,他终于知道为何朝中那些士大夫,为何不敢对皇兄大放厥词了,因为皇兄是真的皇帝,手脚已经伸到了乡野之间。

京营、边营、海防营、水师这些直属朝廷的军兵退役转业到了地方后,就是皇帝的手和脚。臣权和皇权这个自古以来的矛盾,在万历二十八年,是皇权远大于臣权。

“密云县曾经让我去县里做刑房书吏,我没去,多我一个不多,陛下,县里那些个老爷,总觉得自己是个人物,规矩大得很,我不爱跟他们唠叼,索性在古北口镇躲个清净。”邱少正回答了陛下的问题。陛下问他为何十几年还在镇上,而不是去县里当个班头、县尉,邱少正给了回答,他不喜欢那些规矩甚多的人情往来,他在村里、乡里就很好,至少没人敢开罪他。

“这些狗为何脖子上都挂着一根木棍?”朱翊钧走着走着,就看到了怪事。

邱少正笑着说道:“这都是捕猎的狗,平日里都要挂着木棍,它要追人就得把木棍吊在嘴里,就不能咬人了,他要咬人,稍微跑起来,就会被绊倒,根本不可能追得上人。”

“村里孩子多,怕这些恶犬咬到孩子,所以这么做,就是个土办法。”

“这法子好!”朱翊钧看了半天,这的确是个好办法,可以有效地防止恶犬伤人,狗追人要叼着木棒,狗咬人跑动就会被绊倒,这就是劳动人民的智慧。

他打算回去就跟顺天府丞范远山聊聊,给城中大小犬都安排上,如果不肯让狗带木棍,就是纵犬伤人、率兽食人,恶犬要被打死,主人也要被惩罚。

通过和邱少正的交谈,村里有常田两千三百亩,还有备荒田八百亩,种的是番薯和土豆,养着牛四十二头,七十二头驴、二十一头骡子、八匹马。

养马少是因为五里坨不适合养马,有限的草场,都养了其他的牲畜。

除此之外,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猪、养鸡,比如邱少正养了一只大公鸡,十二只母鸡,每天能有四五个鸡蛋。

朱翊钧问得很细致,营庄方方面面的事儿,他是看到什么就问什么。

“村里最大的问题就是水肥不够,需要轮耕,春天种麦,夏天种豆,若是水肥能敞开了用,每家每户,都能多养三五个孩子了。”邱少正站在村头,村里在搭戏台,有人成婚要唱戏。

“不许官吏大操大办婚嫁之事,邱里首觉得如何?”朱翊钧问起了一个顺天府推行已经半年有馀的政邱少正非常肯定地说道:“好事,这村里才有了口馀粮,城里这奢靡风气,就到了乡野之间,大操大办,聘礼、彩礼、嫁妆,一个比一个多,理正甲首去劝,留点馀粮,总要过日子。”

“可没人听,都觉得,其他人办,我不办,我就没面子。”

“现在好了,这股风气终于停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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